北大方正第三次未付息兑付公司債 金額14億元、利率5.8%

觀點地產網訊:1月28日,上清所債券信息披露顯示,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簡稱:19方正MTN001)的付息日。截至公告日日終,上清所仍未收到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支付的付息資金,暫無法代理發行人進行本期債券的付息工作。

觀點地產新媒體翻閲資料獲悉,上述債券發行機構名稱為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發行總額14億元,期限為3年,票面年利率5.8%。同時,該等債券發行日為2019年1月24日,登記日為2019年1月28日,流通日為2019年1月29日,流通結束日為2022年1月27日,到期(兑付)日為2022年1月28日。

實際上,這已經不是北大方正集團首次未進行付息兑付資金。早於去年2月21日,上清所就公告稱,公司未收到“19方正SCP002”付息兑付資金。該等債券發行總額20億元,發行日為2019年3月4日,期限270日,到期(兑付)日為2019年12月1日,票面年利率4.94%。

又於去年9月14日,上清所再次披露信息顯示,未收到“19方正CP001”付息兑付資金。該筆債券發行總額30億元,發行日為2019年9月10日,登記日2019年9月12日,期限為366日,到期(兑付)日為2020年9月12日,票面年利率6.3%。

三筆公司債合計未付息兑付資金達到64億元。

觀點地產新媒體進一步瞭解到,2020年2月份,包括北大資源在內的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旗下多家上市公司均發佈公告稱,北大方正於近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通知,北京銀行以方正集團未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不具備清償能力,但具有重整價值為由,向法院申請對方正集團進行重整。

該年7月19日,北大方正向控股公司北大資源發出的告知函稱,公司與另外四家公司進行實質合併重整已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原因為:五家公司的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區分五家公司財產的成本過高、對北大方正及該四家公司單獨重整將嚴重損害債權人的公平清償利益。

四家公司包括:北大資源集團有限公司(為北大資源控股股東)、方正產業控股有限公司、北大醫療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及北大方正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三天後,有市場消息指出,北大方正集團初步確定進入最新一輪遴選的戰略投資者名單,珠海華髮、深投控、泰康人壽等5-6家機構入選。

隨後於該年7月底,法院裁定對北大方正實質合併重整。根據民事裁定書及決定書,法院裁定對北大方正、北大資源集團有限公司(為北大資源控股股東)、方正產業控股有限公司、北大醫療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及北大方正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實質合併重整,並指定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擔任北大方正等五家公司實質合併重整管理人。

今年1月25日下午,北大資源公告稱,公司於公告日收到北大方正的告知函,內容有關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於1月22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根據民事裁定書,重整計劃草案提交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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