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11時,經過24小時的拍賣時間,四川新網銀行6%的股權(1.8億股)首次拍賣結束。這場拍賣共43人設置提醒,有2100次圍觀,但結果以流拍告終。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此次拍賣原定於5月17日進行首次競拍,但因被執行人提出異議,該場拍賣被法院撤回。近半年後,該標的才重新掛網。
拍賣信息顯示,此次起拍價為3.222億元,摺合每股起拍價為1.79元,相對半年前撤回的3.628億元有所降價;評估價也為3.222億元,相較半年前的首次評估價5.184億元,打了6.2折。
阿里拍賣官網截圖
上述四川新網銀行6%股權的持有人為四川省巨洋企業管理集團(以下簡稱“巨洋集團”),其產業涉及文化旅遊、飯店、金融、房地產、商貿物流等,但近年來債權糾紛纏身。
紅星資本局此前報道,這起拍賣源於巨洋集團與長城國興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的一起融資租賃合同糾紛。由於被執行人巨洋集團未全部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未履行法院相關判決,2018年-2021年,烏魯木齊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先後查封、拍賣了被執行人所持有的新網銀行1.8億股股份。(更多信息請戳此前報道《巨洋集團1.8億股新網銀行股權將拍賣,法定代表人9次被限高》)
對於股權拍賣,新網銀行曾表示,此次拍賣為股東自身事項,與新網銀行無關聯。而且因股權佔比較小,巨洋集團無銀行董事監事席位,未參與新網銀行經營管理,不會對銀行經營產生影響。
另外,天眼查數據顯示,四川省巨洋企業管理集團已被法院列為限制高消費企業,其法定代表人馬開貴已9次被法院限制高消費,其中有5次是由於房屋租賃糾紛。
根據最高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八條,人民法院確定的保留價,第一次拍賣時,不得低於評估價或者市價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現流拍,再行拍賣時,可以酌情降低保留價,但每次降低的數額不得超過前次保留價的百分之二十。
換言之,若新網銀行股權二拍後再次流拍,則會進行第三次拍賣;若第三次依舊流拍,則將面臨被變賣的境況。
紅星新聞記者 俞瑤 謝雨桐
編輯 餘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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