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人民銀行與銀保監會召開銀行業金融機構人民幣現金服務工作座談會,堅持問題導向,明確工作要求,強調應不斷提升現金服務能力和水平。同時,央行公佈2021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幣現金處罰情況,依法對32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
近年來,隨着我國非現金支付特別是移動支付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人們習慣於出門不帶人民幣現金。但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中,現金仍然發揮着重要作用。截至2021年底,我國流通中現金(M0)達9.08萬億元,同比增長7.7%,連續多年保持穩定增長勢頭。部分地區、部分羣體對合法使用現金仍然有着旺盛的需求。更重要的是,人民幣現金是我國法定貨幣。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確保人民幣流通,是法律法規的明確要求。
從實踐看,線上交易由於條件所限,在支付結算方式中未能支持現金收付款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更多的線下機構拒收人民幣,或對現金收付採取歧視手段,不但影響人民幣的正常流通、損害人民幣法定地位,還給習慣使用現金的人羣帶來不便。過去一段時間,某些地區、行業較為普遍的歧視現金、拒收現金和使用銀行卡等行為,是影響老年人等羣體辦理相關業務的重要因素。2018年7月,央行發佈公告稱,規範旅遊、餐飲、零售、交通運輸等行業以及行政事業、公共服務等領域的現金收付行為,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202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的實施方案》強調,強化支付市場監管,加大對拒收現金、拒絕銀行卡支付等歧視行為的整改整治力度。
不過,社會上拒收現金現象仍時有發生,金融機構現金服務也存在一定問題。少數地方通過文件力推單一的非銀行支付產品,給羣眾辦事帶來不便,也不利於構建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在這種情況下,金融管理部門召開人民幣現金服務工作座談會,及時分析新情況、新問題、新苗頭並提出解決措施,定期公佈拒收人民幣現金處罰情況,探索構建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長效機制,是及時和必要的。
作為我國的法定貨幣,人民幣是國家名片。銀行業作為我國金融業的核心,提供高質量的現金服務是銀行應盡的職責。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提高認識,不片面追求數字技術發展速度,不簡單轉嫁必要的服務成本,平衡好客户需求、運營成本、風險防範等關係,不斷提升現金服務水平和能力。特別是具備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保留人工服務窗口,適當提供現金收付業務,更好地滿足客户對現金服務的需求。對支付機構而言,在推廣移動支付產品和服務時應合理適度,不得利用優勢的市場地位排斥現金支付。社會各界特別是水電、燃氣、物業繳費等公共服務機構以及保險公司、商場超市、連鎖餐飲、醫療機構、停車場等單位,要採取切實措施,積極支持現金使用。地方政府要強化合規意識,不可利用行政權力排斥市場競爭,強推本地支付機構的產品和服務。應加快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工作,完善支付結算領域法治建設,提高拒收現金等行為的處罰標準,並加大對拒收銀行卡等行為的檢查處置,為公眾辦理現金業務創造更好的環境。
在我國,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多種支付結算方式將繼續共存。因此,要充分尊重公眾支付結算習慣,包括使用現金的習慣,由公眾自主選擇適合自己的支付結算方式。同時應看到,商業銀行開辦或退出一項業務,會綜合客户需求、服務能力和監管政策等因素進行安排。對主要以互聯網模式運營的銀行,在開辦現金收付方面應實施差異化政策。下一步,還應加快數字人民幣試點和推廣,推動部分現金收付業務以數字化形式進行,在降低成本的同時提升用户使用現金的體驗。
(作者董希淼 系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