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浙江證監局網站披露《關於對王忠軍、王忠磊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決定書稱,王忠軍、王忠磊二人作為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在2009年10月30日至2021年12月20日期間,二人持有的公司權益比例由34.41%下降至23.74%,累計變動比例10.67%。
其中,因2015年8月14日公司實施非公開發行股票導致累計權益比例減少7.54%;2015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0日,因二人主動增減持、公司回購註銷股份、股票期權行權等導致累計權益比例減少3.13%。
在權益變動比例達到5%時,二人未按規定停止買賣公司股份並及時履行報告、公告義務。直至2021年12月22日,二人才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浙江證監局決定對王忠軍、王忠磊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王忠軍王忠磊被列為執行人已成家常便飯
天眼查App顯示,近日,華誼兄弟(天津)投資有限公司及王忠磊、王忠軍、王曉蓉、劉曉梅新增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約1.84億元,執行法院為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案號為(2022)京03執609號。
據悉,這並非王忠軍、王忠磊首次被列為被執行人,去年5月7日,華誼兄弟(天津)投資有限公司及王忠磊、王忠軍就曾被列為執行人,執行標的約3.04億元,執行法院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目前狀態為已結案。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執行裁定書顯示,申請執行人中國民生信託有限公司依據北京市長安公證處(2021)京長安執字第163號執行證書申請執行華誼兄弟(天津)投資有限公司、王忠軍、王忠磊一案,本院於2021年5月7日立案。2021年5月12日申請執行人中國民生信託有限公司與華誼兄弟(天津)投資有限公司、王忠軍、王忠磊達成和解協議。
據股東信息顯示,華誼兄弟(天津)投資有限公司由王忠軍、王忠磊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別為70%、30%,最終受益人是王忠軍和王忠磊,王忠軍為疑似實際控制人。
資料顯示,華誼兄弟(天津)投資有限公司,成立於2016年7月7日,註冊資本為1億元,法定代表人為王忠軍,現任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誼兄弟”)董事長,持有華誼兄弟(天津)投資有限公司70%股權;剩餘30%股權由王忠磊持有,後者現任華誼兄弟副董事長兼總經理等。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深交所對王忠軍、王忠磊通報批評處分公告書。內容顯示,二人在權益變動比例達到5%時,未按照證券法等規定停止買賣華誼兄弟股份並及時履行報告、公告義務,對二人的違規行為及處分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6月6日收盤,華誼兄弟股價報2.66元收跌0.01%。
華誼兄弟4月27日晚間,發佈了2021年年報和2022年一季報。雖然根據華誼兄弟的業績公告,其2021年淨虧損同比收窄,但2021年虧損仍然有2.46億元,而今年一季度虧損更是同比擴大156.19%,達1.32億。曾頭頂“中國影視娛樂第一股”的華誼兄弟短短4年虧掉超64億元。
本文綜合自第一財經、富途數據、和訊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