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國資委發文深化央企內部審計監督

由 東方崇學 發佈於 財經

  新華社北京10月13日電 為推動中央企業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國務院國資委近日製定印發了《關於深化中央企業內部審計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對深化央企內部審計監督工作提出了要求。

  圍繞進一步完善中央企業內部審計領導和管理體制機制,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建立健全黨委(黨組)、董事會(或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下的內部審計領導體制,發揮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管理和指導作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壓實工作責任,加強集團總部對央企內部審計工作的統一管控。

  實施意見突出關鍵環節,強化對提質增效穩增長、突出主責主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大額資金管控、對賭模式併購投資、高風險金融業務和“三重一大”事項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力度,提出了加強內部審計監督等一系列具體工作要求。

  針對近年來經濟責任審計、境外經營投資、內控體系建設、審計整改落實及結果運用等方面新的工作要求和存在的突出問題,實施意見進一步細化了相關要求。例如,強調切實推進境外審計全覆蓋、常態化,對重點境外經營投資項目(投資額1億美元以上)或重要境外企業(機構),每年至少應審計1次。

  實施意見明確,要加強出資人對央企內部審計工作的監管,組織開展檢查評價,加大內部審計責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