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身邊所發生的一切事情,都與我有緣,我將對其負責,並負責“到底”。
何為“到底”,到底即是“徹底有效”的意思。“徹底有效”這個詞在是我參加安全培訓時學到的,也是老師一再強調的。很多人以為“有效”就可以了,但事實上如果這個“有效”不夠徹底,那也是勞而過功的,甚至是有害的。比如在火災的施救當中,一定要滅火,並且是要“徹底撲滅”,以防止其死灰復燃。如果消防員過來只把大火撲滅到小火就走了,那不旦沒有好處,反而有壞處。因為消防員來了,羣眾就信任他們,相信他們能把火“徹底撲滅”,所以就“放鬆警惕”了。細果留下的小火又重新變成大火,此時羣眾又不加以警惕,那後果將比原來還要嚴重得多。
人生一要經歷很多不如意的事情,有些是自己造成的,有些是別人造成的,可能別人造成的比自己造成的還要多,因為“別人”有無數多個,而且我不能控制他;而自己只有唯一一個,我是可以控制自己的。例如我們平時開車經常會碰到“怒路族”,或一些不太文明的司機,他們為了自己可以更快地到達目的地,會不擇手段地超車,或加插到正常的排隊當中。如果這件事要他“完全負責”,那麼我大可以破口大罵,甚至和他颯車,以牙還牙,以解我心中之恨。但如果這件事情要我“負責到底”,那又會變成一種什麼情形呢?如果此事我負責到底的話,那我主要負責的只能是“我自己”,主要是管好自己的心和自己的行為。當遇到不平等的待遇時,心中難免會不高興,這個是很難馬上去完全控制的,但最起碼我能控制自己的行為,不做出“過激”的行為,這樣就能不產生嚴重的不良後果。但如果説要我連別人的不良行為也管好,老實説,我做不到,就算做得了一次也做不了多次,畢竟我的能力有限,時間有限,精力也很有限。
將有限的精力去分散管理各種事情,每種事情所能分配到的資源就十分少,結果可能各種事情都做不好,還不如把精力集中起來,管理一件事情,也就是説把精力集中起來只管理好自己就足夠了。佛説:“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這是多麼博大的胸懷啊!我們把身邊所發生的一切事情都負責到底,也有這種境界,“我不負責,誰來負責”。這種負責任的態度,表面上是“吃虧”的,但換來的卻是整個“高質量”的人生,因為我將不會和別人計較,我將能擁有自己幾乎全部的精力來管理好自己,我將會以最少的代價來“止損”,而不會因為過激的行為而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曾經新聞上報導過一個素質不高的司機,因為被別人超車了,就心生不憤,反過來超了別人的車,並多次“別車”,但還是不解恨,最後甚至用一杯咖啡潑到別人的車頭擋風玻璃上,導致對方司機看不清路況,此時對方司機和他身邊的行人還有車輛都十分的危險。最終的結果是潑咖啡司機的錯誤行為被公諸於眾,並接受刑法的處罰。我相信他把咖啡潑出去之後,的確有很短暫的時間是很解恨的,但後面更長的時間是恐懼和後悔,得不償失,但此時後悔已經太遲了,因為“覆水難收”,人生是不能“往回走”的。就好像我們不及時嚴格地止損,甚至衝冠一努,逆勢加滿倉與市場對抗一樣,事後的確很後悔,但於事無補,因為巨大的損失已經產生了,事實就擺在面前,改不了的了,再不離場的話就遲早等着爆倉吧。
難到就沒有解決的辦法了嗎?辦法是有的:
一、養成“負責到底”的良好習慣。
習慣成自然,這樣做起來才不會勉強,而且做起來才會“一如既往”,不會説以前是這樣,現在卻是那樣。因為習慣了之後就是“潛意識”在行動,而不是“意識”在行動,做起來會舒服很多很多,反應速度會快很多很多。
二、給自己充足的“緩衝時間”。
遇到不順心的事情,或者遇到自己意料之外的事情,內心一下子是很難平復的,大腦一下子也是很難拐過彎來的,這些是我們無法主觀控制的。但是“時間”,沒錯,就是“時間”,他真是一種很神奇的東西,而且是免費的東西,大家都擁有的資源。只要過了“一段時間”,一切都會恢復平靜,一切又都會變得“正常”起來的。但這個“一段時間”並不具體確定,有可能是一個小時,有可能是一天,甚至是一個月,總之不會是“現在”。反正先“讓開”一下,給點時間自己再説,“緩衝”完之後自然就知道具體要多長時間了,現在猜也沒用,倒不如不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