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標識有助增強儲户信心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發出通知,授權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自2020年11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險標識,並於11月7日起在河北省內丘縣、山西省臨汾市等11個市(縣)內先行啓用。
啓用存款保險標識,顯然有助於廣大儲户識別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更好地瞭解其存款受到國家存款保險制度保障的權益。
存款保險制度於2015年開始落地,能夠為全部投保機構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障。去年包商銀行被接管,正是由存款保險基金提供資金,對各類債權人特別是近500萬儲户、20萬個人理財客户和3萬户中小微企業的合法權益給予了充分保障。
不過,對於存款保險這一事關切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制度,普通消費者仍知之甚少。央行此前公佈的消費者金融素養調查簡報顯示,僅有50.32%的消費者能準確回答《存款保險條例》規定的最高償付限額。這顯然不利於存款保險發揮維護金融穩定的作用。
存款保險制度不僅對眾多一般存款人存款提供明確的法律保障,還能形成“存款有安全保障”的穩定預期,從而進一步提升市場和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切斷恐慌情緒和風險在金融機構之間的傳染鏈條,防止個體風險引發連鎖反應,避免因個別金融機構出現問題引發更大風險。
要形成穩定強大的金融安全生態環境,公眾亟需加強對存款保險的認知程度。比如,每一位儲户都應該知道,自己存錢的銀行是否參加了存款保險、存款保險能夠提供什麼樣的保障等。因此,使用存款保險標識是普及存款保險極為關鍵的一步。消費者在銀行裏看見存款保險標識,有助於他們更好地瞭解其存款受到國家存款保險制度保障的權益。這不僅能幫助穩定公眾信心,還能提升銀行體系穩健性。
特別是農信社、農商行等農村金融機構,更需要加快推動這項工作。農村金融機構存款人的金融知識和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一旦出現某些突發情況或傳聞,他們更容易產生恐慌情緒。從央行提供的參保機構名單來看,絕大多數農信機構和村鎮銀行均已參加了存款保險。對這些機構來説,啓用存款保險標識並積極做好相關宣傳工作,讓儲户清楚農村金融機構存款和大銀行存款享有同樣的法律保障,有助於提升儲户的信任度,從而提高其信用和競爭力。
從更高的層面來看,啓用存款保險標識這項工作也有助於推動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同等競爭和均衡發展,並逐步完善多層次、廣覆蓋的中小金融機構體系,豐富金融服務和供給,提升金融普惠水平。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魏再晨 《農村金融時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