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24日發佈《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人共同渡過難關,支持政策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從三方面提出階段性支持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後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
各地根據當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積,可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支持繳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滿足繳存人支付房租的實際需要。
分析指出,相關部門考慮到疫情對企業和職工的影響,分別提出了具體的支持政策。對市場主體來説,緩繳包括公積金在內的社會保障繳費,有利於減輕企業資金壓力,保障其正常運行;對個人而言,則有利於緩解購房者及租房者的經濟壓力。
近期,全國已有多地出台住房公積金相關支持政策,主要圍繞企業緩繳公積金、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公積金提取等方面。海南省印發通知,單位緩繳住房公積金最長期限為一年,緩繳期間單位經濟效益好轉的,可提前終止緩繳,並補繳緩繳期間的住房公積金。單位降低後的繳存比例不低於5%且不低於現行繳存比例3個百分點,調低比例的時間間隔不少於1年。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歸集管理處 陳波:印發後我們及時深入企業走訪調研,傾聽企業實際困難,現場向企業宣講好緩繳,降低住房公積金比例的政策規定,幫助企業用好政策。
針對公積金提取等問題,吉林長春、內蒙古包頭、遼寧阜新等多地明確,放寬租房提取時限、上調租房提取標準,在疫情期間彈性放寬部分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條件等。廣西擬規定,在不超出年度提取限額情況下,申請人年內可一次或多次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租賃住房消費提取使用力度。
分析指出,當前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在穩定經濟大盤方面發揮着更為重要的作用。困難企業住房公積金緩繳和養老保險費緩繳政策的擴圍,旨在緩解中小微企業的實際困難,有望支持市場主體穩崗,進一步發揮公積金保障、便民、託底的政策效應。
(央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