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近日表示,為進一步優化註冊制新股發行承銷制度,促進買賣雙方博弈更加均衡,推動市場化發行機制有效發揮作用,證監會擬對《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個別條款進行修改,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證監會表示,針對實踐中出現的部分網下投資者重策略輕研究,為博入圍“抱團報價”,干擾發行秩序等新情況新問題,證監會在加強發行承銷監管的同時,擬對特別規定進行適當優化,取消新股發行定價與申購安排、投資者風險特別公告次數掛鈎的要求,平衡好發行人、承銷機構、報價機構和投資者之間的利益關係,促進博弈均衡,提高發行效率。
證監會將指導滬深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業協會同步完善科創板、創業板新股發行定價相關業務規則及監管制度,持續優化市場化發行承銷機制。(記者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