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1日,黑龍江省農業金融服務平台累計線上發放貸款超過200億元,有效滿足了農户信貸需求。張賢達作(新華社發)
“普惠金融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助力鄉村振興,要解決農村資產流動性問題,建立滿足多種需求的金融服務體系,加強鄉村經濟的金融能力建設。”11月18日,在由中國人民大學、中國銀行業協會等單位聯合主辦的“2020中國普惠金融國際論壇”上,中國普惠金融研究院(CAFI)院長貝多廣表示。
與會嘉賓認為,在普惠金融助力鄉村振興過程中,必須釐清“鄉村經濟的主體是誰”的問題。從目前實踐看,儘管農村勞動力所開展的經濟活動形式多樣,但大多沿用家庭生產模式,可概括為“微弱經濟體”。
根據此次論壇發佈的《中國普惠金融發展報告(2020)》(以下簡稱《報告》),所謂“微弱經濟體”,是指規模較小、處於市場弱勢地位、容易受到排斥的經濟主體,包括個體經濟、庭院經濟、小型合作經濟、微型企業、小型企業等。值得注意的是,鄉村經濟中的“微弱經濟體”不僅從事經濟生產活動,還同時擔負着家庭教育、關懷、養老、文化傳承等責任,因此更具重要價值。
“但在此前的實踐中,我們往往習慣用管理現代企業的思維來指導鄉村經濟,忽略了家庭經濟與企業經濟的區別。”貝多廣説,例如,當把具有明顯家庭經濟特徵的部分小微企業視為獨立核算、規模很小、自負盈虧的企業時,金融機構困惑地發現,這些所謂的“企業”根本沒有記賬,也沒有規範的經濟核算,既不區分各項經營項目的成本收益,也不區分個人消費和企業支出。
《報告》建議,要用普惠金融的力量增強鄉村經濟韌性,創造有利於其發展的市場環境、金融環境,建立適合其發展的金融體系,尤其在信貸、保險和資產管理方面進一步對農村放開,加強其金融能力建設。
首先,要創造有利於鄉村經濟發展的環境。在市場環境方面,要重點解決市場準入問題,目前主要面臨兩大障礙:一是技術標準嚴,如果按照工業化標準來衡量,很多家庭生產的產品較難達標;二是入市成本高,難以用企業形式申請品牌認證。在金融環境方面,則要解決農村資產流動性問題,當前普遍存在的農村產權糾紛處置難題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金融機構相關融資服務。
其次,要建立適合鄉村經濟發展的金融體系。《報告》指出,現代金融體系是為現代企業設計的,很多時候並不適用於鄉村經濟。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個包含支付、信貸、保險、理財等多種金融服務的適合鄉村經濟發展壯大的金融生態體系。
其中,要用信貸機制創新來解決供需矛盾。銀行業金融機構按單一經濟活動項目提供融資服務,但鄉村經濟主體的經營項目和資金用途往往是多樣的。如果按照銀行對企業制定的信用標準衡量家庭經濟體,其信用級別大多偏低,但從調研和實踐情況看,以家庭為單位的信貸風險並不比企業大。
“普惠金融要精準對接中小微經濟的金融需求,讓每一個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都能便捷地獲得貸款,讓每一個擁有創業夢想的中小微經濟組織都能及時享受金融服務,不斷增加中小微企業的社會財富。”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陳元説。
與此同時,要加速農村信息數字化“新基建”,進一步縮小數字鴻溝。《報告》認為,鑑於數字經濟能有效增加鄉村經濟主體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應加強農村5G、大數據、人工智能、互聯網等與數字經濟有關的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具體來看,可根據本地人口結構等實際情況制定數字素養提升方案,通過地緣關係網絡提升農村數字素養。
此外,建議對農村金融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除了對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在風險管理上區別對待,還應在機構准入、業務准入、公司治理等方面實行有別於大型金融機構的制度安排,適度放寬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准入門檻。
最後,要加強“微弱經濟體”的金融能力建設。《報告》認為,金融能力關乎“微弱經濟體”收支管理、風險預防、財富積累及發展機會的把握,提升金融能力建設是促進經濟發展與金融穩定的重要舉措。
具體來看,一方面可基於本地實際情況,綜合評估貸款、儲蓄、理財、保險、資本市場工具等多種金融工具,找準金融服務農業、農民的“痛點”。另一方面在促進金融能力建設與產業發展相結合的同時,也要提升對農户金融健康的關注,從收入、儲蓄、風險管理及應急響應等多層面提升農户金融穩健性。(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郭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