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幸福發佈債務重組方案

焦點財經訊 張夢怡 12月27日,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發佈關於實施債務重組的公告,涉及“帶”、“展”、“兑”、“抵”、“接”。

關於“帶”的部分“帶”,即出售資產帶走金融債務約500億元。主要內容包括:出售項目公司自身金融債務,隨項目公司股權出售一併帶走並轉出華夏幸福,由項目公司依據債務重組協議約定還本付息;出售項目公司通過債務置換方式,有條件承接華夏幸福統借統還的金融債務,具體置換方式由華夏幸福、可出售項目公司的收購方、相關金融債權人具體協商,債務重組協議簽署後,年利率調整為3.85%。

“展”即優先類金融債務展期或清償約352億元。主要內容包括,應收賬款質押和實物資產抵押的金融債務,維持原財產擔保措施不變;與房地產開發建設等業務相關的開發貸,由相關金融機構維持開發貸餘額不變,利率下調,存量項目逐步銷售償還,新增項目逐步投放。債務重組協議簽署後,年利率調整為2.5%,利隨本清。

關於“兑”、“抵”、“接”部分。3“兑”即出售資產回籠資金中約570億元用於兑付金融債務;“抵”即以持有型物業等約220億元資產設立信託,以信託受益權份額抵償約220億元金融債務;“接”即剩餘約550億元金融債務由華夏幸福承接,逐步清償。

“兑”、“抵”、“接”部分的債務重組協議的主要內容包括:

1、部分現金清償按照一定的現金清償比例,以公司出售資產現金回款對債權人部分債權予以現金償付。

2、部分信託受益權抵償以公司持有型物業等資產設立信託計劃,並以設立後的信託受益權份額償付相關金融債務。信託計劃期限初定為8年。在信託計劃到期前,由受益人大會根據實際情況決議是否對信託計劃期限予以延期,每次延期不超過3年。相關金融債務依據信託受益權份額分配清償完畢的,該信託計劃可提前終止。

3、剩餘部分展期留債剩餘約550億元金融債務由華夏幸福承接,債務本金展期至債務重組協議簽署日後8年期滿,如該金融債務本金原到期日晚於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則到期日不做調整。債務重組協議簽署後,年利率調整為2.5%,利隨本清。該部分金融債務通過後續經營發展逐步清償。展期屆滿後,根據企業後續經營情況,可協商直接清償或繼續展期。

欠息、罰息等事項由於企業經營困難,債務重組計劃項下的金融債務,已發生未支付的利息豁免或利隨本清,如選擇利隨本清,則利率調整為2.5%;已發生未支付的罰息、違約金、複利及其他違約責任予以豁免。

擔保措施如存在以下兩種情形:一是按照上述“兑”、“抵”、“接”等方式清償的債務存在股權質押的,二是涉及可出售資產或項目公司的擔保措施、確因出售資產或上市公司監管要求需要解除擔保的,申請債權人配合解除相應擔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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