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們的搞笑豫西八大碗又來了,今天起我們一起來分享歷史知識,也許你可以得到意想不到的收穫哦。
接下來落腳到第二個模塊“出資形式”上。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實務操作裏,股東以非貨幣財產(實物、商標、專利、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的出資程序也明晰,流程大致是:評估機構評估、轉讓登記(如有)、交付等。但以收益法評估的非貨幣財產容易出現高估或者出資不實的風險,可能面臨被置換或者減資的情形。
9月18日,第954期高聖沙龍如約而至,東方高聖高級法務經理趙雲女士上陣獻講。本期沙龍,趙律師將與我們探討股東及其出資對歷史沿革的影響。
趙雲女士
趙雲律師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獲民商法學碩士學位。曾就職於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曾參與多家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的首發特聘專項法律顧問工作、10餘家上市公司的特聘專項法律顧問工作及20餘家企業的盡職調查和多家企業的新三板掛牌服務,從業近6年,具有豐富的證券法律服務經驗。
本次沙龍分為四部分:歷史沿革的定義、歷史沿革的地位、與股東性質/出資形式勾稽的歷史沿革以及案例分析。首先,趙律師帶我們解決最根本的議題:歷史沿革是什麼?
沙龍的最後部分,趙律師進入“案例分析”環節,從國有性質股東、集體性質股東、外資股東、特殊身份自然人(軍人)、非貨幣財產出資幾方面的案例對歷史沿革進行了詳細的剖析。
喜歡的小朋友一定要多多説説自己的意見,我們一起來討論,分享自己的觀點,説的不對的也要指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