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歐菲光(002456.SZ)發佈公告披露了《關於歐菲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覆》。
此前,9月24日,歐菲光發佈《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二次修訂稿)》,公司擬向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不超過35名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
歐菲光本次非公開發行數量將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同時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數量不超過8.08億股(含8.08億股),不超過本次非公開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67.58億元,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後,擬分別用於高像素光學鏡頭建設項目、3D光學深度傳感器建設項目、高像素微型攝像頭模組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在反饋意見中要求歐菲光補充説明公司及子公司在報告期內受到的行政處罰及相應採取的整改措施情況,相關情形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
據歐菲光的回覆,中國經濟網記者統計,2017年至2020年1-6月,歐菲光及其子公司總計受到處罰22起,包含環保處罰6起、海關處罰9起、消防處罰7起。
其中,2017年至2020年1-6月,歐菲光及其子公司受到環保處罰6起,合計遭罰款145.40萬元。
第一起為南昌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南昌光學出具的洪環行罰〔2019〕2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南昌光學因總排口生活廢水PH值和化學需氧量超標,被罰款25.10萬元。
第二起為南昌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南昌光學出具的洪環行罰〔2019〕6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南昌光學因通過雨水管道排放生活廢水,被罰款10.10萬元。
第三起為南昌市生態環境局關於歐菲微電子出具的洪環行罰〔2019〕6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歐菲微電子因總排口廢水化學需氧量超標,被罰款10.10萬元。
第四起為南昌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南昌多媒體出具的洪環行罰〔2019〕6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南昌多媒體因1800萬片手機顯示屏項目未辦理環保驗收手續,被罰款4.10萬元。
第五起為南昌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南昌多媒體出具的洪環行罰〔2019〕7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南昌多媒體因未按照規定申報登記2018年度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被罰款3萬元;因未按照規定申報登記2018年度危險廢物,被罰款2萬元;因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未設置危險廢物標識牌,被罰款1萬元。
第六起為南昌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南昌顯示科技出具的洪環行罰〔2019〕6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南昌顯示科技因總排口廢水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超標,被罰款80萬元;因在線監控設施未聯網,被罰款10萬元。
此外,2017年至2020年1-6月,歐菲光及其子公司受到海關處罰9起,合計遭罰款369.38萬元。
第一起為南昌海關關於南昌光顯出具的洪關緝查罰字〔2017〕00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南昌光顯因未經許可,擅自轉讓保税貨物,被罰款227萬元;因保税料件短少不能提供正當理由,被罰款43萬元。
第二起為南昌海關關於南昌光顯出具的洪關緝查違字〔2018〕01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南昌光顯因未經海關許可,擅自交付保税貨物,被罰款30.80萬元;因涉嫌出口貨物貿易方式及規格等項目申報不實影響海關監管秩序,被罰款2.50萬元。
第三起為深圳皇崗海關關於南昌顯示科技出具的皇關緝一決字〔2018〕007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南昌顯示科技因申報進口一批PET塑膠膜貨物時存在商品數量、重量與申報不符的情形,被罰款3.90萬元。
第四起為南昌海關關於南昌光學出具的洪關緝違字〔2018〕01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南昌光學因委託第三方申報進口3台玻璃面板成型機時存在税則號列申報不實的行為,被罰款51萬元。
第五起為蘇州海關關於蘇州歐菲出具的蘇關緝違字〔2018〕002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蘇州歐菲因未辦理相關保税貨物報關手續的情況下,擅自發運手機觸控屏,被罰款7.70萬元;因不明原因保税料件數量短少,被罰款1.80萬元。
第六起為深圳皇崗海關關於南昌光電出具的皇關稽一決字〔2017〕011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南昌光電因進口貨物申報與實際不符,被罰款1萬元。
第七起為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海關關於南昌光電出具的滬浦機關緝違字〔2019〕000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南昌光電因委託上海弘躍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申報進口一票貨物時存在進口貨物申報價格與實際價格不符的情形,被罰款0.28萬元。
第八起為贛江新區海關關於南昌觸控科技出具的贛江查罰字(簡單)〔2019〕001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南昌觸控科技操作人員失誤導致部分出口商品申報數量與實際數量不符,被罰款0.30萬元。
第九起為青山湖海關關於歐菲微電子出具的青關查罰字〔2020〕00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歐菲微電子因委託第三方申請辦理電子賬冊E4007B0A0005項下貨物集中內銷補税時存在內銷補税貨物申報價格不實的行為,被罰款0.10萬元。
另外,2017年至2020年1-6月,歐菲光及其子公司受到消防處罰7起,合計遭罰款13.20萬元。
第一起為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消防大隊關於南昌歐菲光出具的洪經公(消)行罰決字〔2017〕015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南昌歐菲光二號宿舍樓內消防設施、器材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水泵房、四號宿舍樓、七號宿舍樓、六號消防設施、器材未保存完好有效,被罰款0.50萬元。
第二起為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消防大隊關於南昌歐菲光出具的洪經公(消)行罰決字〔2017〕015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南昌歐菲光四號宿舍樓擅自拆除消防設施、器材,被罰款0.50萬元。
第三起為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消防大隊關於南昌歐菲光出具的洪經公(消)行罰決字〔2017〕015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南昌歐菲光六號廠房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罰款0.50萬元。
第四起為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消防大隊關於南昌光電出具的洪經公(消)行罰決字〔2017〕015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南昌光電2號廠房未依法進行消防設計備案:3號、7號宿舍樓及食堂未依法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被罰款0.35萬元。
第五起為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消防大隊關於南昌顯示科技出具的洪經公(消)行罰決字〔2018〕001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南昌顯示科技1#-4#廠房未依法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被罰款0.35萬元。
第六起為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消防大隊關於南昌顯示科技出具的洪經公(消)行罰決字〔2018〕026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南昌顯示科技1#-2#廠房未進行竣工消防驗收,決定給予責令停止使用,被責令停止使用,並罰款10萬元。
第七起為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消防大隊關於南昌顯示科技出具的洪經公(消)行罰決字〔2018〕026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南昌顯示科技2#食堂、實驗樓、食堂1樓測試聯動時,走道排煙風機未啓動,被罰款1萬元。
( 編輯:王擎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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