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登新:對上證綜指修訂的三點建議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 董登新教授)
上證綜指是A股市場最早誕生、最有影響力、最常用的股價指數。作為一個綜合指數,上證綜指最大的優點是指數樣本股覆蓋上交所全部上市公司,具有較高的代表性,但這同時正是它最大的缺陷所在。
(1)上證綜指樣本股應剔除ST股及B股
ST股或*ST股是一類特殊股票,它是垃圾股或退市概念股的代名詞,已非正常股票,其中相當部分已喪失投資價值,隨時可能失去持續掛牌資格,尤其是當“一元退市”規則大顯神威之後,ST或*ST股票大多排隊進入一元股或仙股行列,並開始步入預備退市的“死亡通道”,這樣的股票如果繼續納入上證綜指樣本股,就會扭曲股指的代表性。
此外,考慮到B股市場是一個特定時代的產物,對中國股市的代表性很弱,也建議從上證綜指樣本股中剔除。
(2)新股納入上證綜指的時間安排區分兩類情形
一方面,由於主板新股在上市後存在嚴格的漲跌幅限制,上市後大多有一個“補漲”的過程,最高記錄是30個漲停板。因此,建議主板新股在上市至少滿30個交易日後,才能納入上證綜指樣本股。另一方面,考慮到科創板新股在上市前5個交易日沒有漲跌幅限制,交易更充分,供求更真實,股價更均衡,因此,科創板上市新股納入上證綜指的樣本股的時間可以適當縮短。
(3)加權方式及權重上限再設計
由於上證綜指採用總股本(總市值)加權,導致金融股和地產股佔據了較高的權重,對上證綜指走勢的影響較大。建議上證綜指在計算方法上,將總股本加權修訂為流通股加權(而且應該採用“境內流通股”加權),以便更加真實地反映市場供求關係及股價波動。
此外,作為標誌性指數,上證綜指既要真實反映上交所全體上市公司股價的總體走勢,也要反映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及行業代表性。目前互聯網企業及新經濟公司的在上證綜指中的行業權重較低,尤其是自去年科創板推出後,應考慮在上證綜指行業權重分配上,設置金融地產股權重上限,並同時留給科創板公司更高的權重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