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來了:額度管理 閉環匯劃
“北向通”和“南向通”業務資金通過賬户一一綁定實現閉環匯劃和封閉管理,使用範圍僅限於購買合資格的投資產品。
內地和港澳金融業界期待已久的“跨境理財通”即將落地,制度框架已經出爐。
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門金融管理局發佈《關於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的聯合公告》(簡稱《公告》),決定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簡稱“跨境理財通”)。大灣區內的居民個人,跨境投資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分為“南向通”和“北向通”。對“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資金流動實行總額度和單個投資者額度管理,正式啓動時間和實施細則將另行規定。
匯豐銀行表示,大灣區是中國最富裕的城市羣,並有望成為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場之一,預計至2025年,銀行業務的收益將達1850億美元,複合年均增長率(CAGR)達到10.3%。
對於大灣區內的居民個人,在“跨境理財通”推出初期,投資的產品範圍主要涵蓋風險較低、相對簡單的投資產品,在兩地銀行分別開設匯款和投資賬户、一對一綁定。
額度管理、閉環匯劃
根據《公告》稱,大灣區內的居民個人,跨境投資大灣區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按照購買主體身份可分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為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在港澳銀行開立投資專户,購買港澳地區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北向通”為港澳地區居民通過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以下簡稱內地銀行)開立投資專户,購買內地銀行銷售的合資格理財產品。
“跨境理財通”遵循三地個人理財產品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北向通”和“南向通”投資者資格條件、投資方式、投資產品範圍、投資者權益保護和糾紛處理等由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香港金管局、香港證監會、澳門金管局商議確定。
“北向通”和“南向通”業務資金通過賬户一一綁定實現閉環匯劃和封閉管理,使用範圍僅限於購買合資格的投資產品。資金匯劃使用人民幣跨境結算,資金兑換在離岸市場完成。對“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資金流動實行總額度和單個投資者額度管理,總額度通過宏觀審慎係數動態調節。
“從目前香港離岸市場的規模來看,預計前期理財通的總額度不會太大。”北京某券商外匯領域分析師表示,“跨境理財通”的推出,表明資本項目可兑換上的開放更進一步。額度管理、封閉管理,資金兑換在離岸市場完成,投資產品方面進行了限制,也是希望通過這些方式來防止跨境資金流出現大規模波動,防止匯率和外匯市場波動風險。
《公告》稱,港澳與內地相關監管機構將各自採取所有必要措施,確保雙方以保障投資者利益為目的,在“跨境理財通”下建立有效機制,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應對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港澳與內地相關監管機構將簽訂監管合作備忘錄,建立健全監管合作安排和聯絡協商機制,保護投資者利益和建立公平交易秩序。
香港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對“跨境理財通”表示歡迎。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開展“跨境理財通”充分顯示了國家對大灣區金融發展的高度重視和支持,凸顯國家是香港的堅實後盾。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將讓香港恢復穩定、法治和良好的營商環境,確保投資者信心,進一步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特區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跨境理財通”為國際金融機構提供了更多機遇,使其立足香港投放更多資源以服務大灣區的大量投資者,從而強化香港作為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資金進出內地重要橋樑的角色。
澳門金管局也刊發新聞稿稱,理財通機制讓居民可透過銀行體系購買跨境理財產品,拓寬了包括澳門在內的灣區居民理財渠道,便利個人跨境投資活動,有助增加人民幣的跨境流動和使用,併為銀行帶來新的商機。
需要突破哪些障礙
“跨境理財通”,投資者到底可以買什麼理財產品?
6月29日,香港金管局總裁餘偉文表示,體現在理財通的實施框架,包括產品範圍主要涵蓋風險較低、相對簡單的投資產品;投資者在兩地銀行分別開設匯款和投資户口、實施一對一綁定;人民幣跨境資金實施閉環匯劃和額度管理。
一位內地監管人士表示,比如國債等產品,雖然對內地投資人來説利率低於一般銀行理財產品,但在香港則遠高於一般港元理財產品。“債券通”機制下,境外機構投資者可通過金融機構購買國債等債券,香港目前還沒有這些理財產品,但供給創造需求,銀行可以考慮。
餘偉文説,沿用過去股票通和債券通的經驗,在理財通的初階段,三地監管機構會採取務實和審慎的態度去設計各個環節。“正如其他互聯互通機制,我們爭取理財通能儘快、穩妥邁出第一步,而不追求一步到位,畢竟,三地監管制度有所差異,而且對大部分參與的機構和投資者而言都是新的嘗試。”
香港金融業界對“跨境理財通”抱有極大熱情。此前6月24日,香港本地19家銀行代表在立法會金融界議員陳振英安排下會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如何解決遙距開户、額度等問題開展討論。
“跨境理財通”有許多監管問題需要解決。例如,在個人額度方面,香港本地居民匯款到內地每日有8萬元人民幣的限制,內地居民有每年兑換5萬美元的外匯上限,且僅作消費、留學用途,不得投資之用。理財通涉及投資性質,且涉及金額較大,匯款限制是否調高兑換外匯上限或擴大用途,或另設一個作投資用途的外匯兑換額度。
再如,銀行理財等產品銷售有着嚴格的監管規定,內地銀行銷售銀行理財產品,有“雙錄”(在銷售專區錄音和錄像)要求。內地居民投資香港較複雜的理財產品,必須親身到香港由銀行銷售人員詳解。
餘偉文説,“跨境理財通”的突破性在於提供一條正式和便捷的渠道,首次允許零售投資者直接跨境開設和操作投資户口,有更大的自主度去選擇理財產品。理財通的設計是讓投資者可以有更大的自由度去作出投資決定,而對於很多投資者而言,這將是他們首次“跨境試水”。
匯豐亞太區財富管理及個人銀行業務主管欣格雷(Greg Hingston)表示,“跨境理財通”機制的落實將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亞洲最大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滬深港通”和“債券通”先後成功推出,證明互聯互通機制有助增加兩地金融市場的整體流動性。(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