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今日晚間發佈公告,公司副總經理王盛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簡稱“浙江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王盛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王盛於2019年9月3日通過集中競價賣出海亮股份股票96375股,佔海亮股份總股本的0.0049%,交易金額103.08萬元。作為海亮股份副總經理,未按規定預先披露減持計劃。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編輯 李薇佳
海亮股份今日晚間發佈公告,公司副總經理王盛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簡稱“浙江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王盛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王盛於2019年9月3日通過集中競價賣出海亮股份股票96375股,佔海亮股份總股本的0.0049%,交易金額103.08萬元。作為海亮股份副總經理,未按規定預先披露減持計劃。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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