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劉四紅)網貸清退尾聲漸進。7月9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近期,包括北京、寧夏、深圳、湖南等多地均在加速對存量問題網貸平台的清理。除了對問題平台的整頓關停外,還不乏立案打擊等措施,以保障投資人的合法權益。
近一週時間內,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已披露該區內兩批共20家已無實際辦公地的網貸平台。對於名單上的機構,調解中心提醒投資者關注風險。同時強調,為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這些網貸平台如存在待償餘額,應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否則將面臨法律嚴懲。
此外,7月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公告稱,為進一步推進該區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化解存量風險,維護社會穩定,自治區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將區內2家機構P2P網絡借貸業務(第四批)予以通告取締。自通告發布之日起,名單內機構不得再從事P2P網絡借貸業務,並主動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註銷公司或變更公司名稱和經營範圍,同時向通信管理部門申請關閉平台網站,下架App。
截至7月9日,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已至少有湖南、山東、重慶、河南、雲南、四川、河北、甘肅、山西、內蒙古、陝西、吉林、黑龍江、江西、湖北、安徽、江蘇等17個地區對網貸業務進行全部取締。
其中,多地已完成網貸“清零”任務。正如5月16日,重慶金融監管局表示,重慶市互聯網金融風險整治取得階段性成果,網貸機構已實現全部出清;此外近期江蘇省方面近期也表示,216家法人P2P網貸機構全部終止新增業務,實現了行業性的全面退出。
事實上,早在2020年4月,互金整治領導小組與網貸整治領導小組聯合召開的互聯網金融和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便指出,截至2020年3月末,全國實際在運營網絡借貸機構僅139家,機構數量、借貸規模及參與人數連續21個月下降。按照國務院相關工作部署,爭取2020年基本完成互聯網金融和網貸風險專項整治的主要目標任務。
清退後半場,引發網貸從業者高度關注的是,如何能在這場潮水中“全身而退”。對此,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指出,在現在剩下的幾家大平台中,除卻早期有個別問題外,基本沒有“硬傷”。因此,一些平台比較硬氣,而忽略了對出借人的耐心安撫。
肖颯建議,在確保法律上沒有重大瑕疵基礎上,計劃退出的網貸機構,應對廣大出借人做好溝通工作,讓出借人有渠道表達自己的意願,以換取更長“消化存量”的時間。
此外,逃廢債問題的處理也極為關鍵。針對目前網貸平台催收難度大,執行困難問題,肖颯直言,若逃廢債問題處理不好,平台必有窟窿,屆時只需滿足刑法第176條的入刑數額,主要負責人則還是時刻面臨深陷囹圄的風險。
對此,一資深分析人士建議,在清退過程中,網貸平台有必要從制度上加大對於老賴借款人的威懾和懲治,比如納入徵信、加大司法懲治力度等,提升資產回款有效性,以維持金融秩序,也防止金融風險的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