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註冊制改革要點全解讀;A股市場影響幾何?

創業板註冊制改革要點全解讀;A股市場影響幾何?
  圖片來源:攝圖網

  據央視《新聞聯播》4月27日消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這意味着創業板註冊制時代大幕正式拉開。

  二級市場上,九鼎投資、天翔環境、創業黑馬等創投股今日紛紛漲停,創投指數以3.44%的漲幅排在各大指數之首。

  同日,證監會副主席李超表示,一直以來,創業板與深主板、中小板存在一定同質化的情況,發行上市條件包容性不足,要用改革方法來破解難題。此次創業板改革主要解決三方面的問題:首先,在科創板基礎上,擴大註冊制試點範圍,為其他存量板塊推廣註冊制積累經驗;其次,進一步增強資本市場對創新創業企業的包容性,突出不同市場板塊的特色;第三,推進基礎制度改革,增強資本市場的基礎性功能和作用。

  創業板註冊制包括髮行、上市、交易、退市、信息披露等多項內容,其中有七大看點頗受市場關注。

  一、與科創板錯位發展 形成相互補充的適度競爭格局

  去年7月22日正式開市交易的科創板為創業板推行註冊制起到試驗田作用。證監會副主席李超表示,本輪創業板試點註冊制的安排方面大體與科創板一致,註冊程序分為交易所審核和證監會註冊兩個環節,通過問答的方式來督促企業提高信披質量。同科創板相比,創業板註冊制有三方面不同:一是建立滬深交易所審核工作協調機制,保持審核標準尺度一致,避免形成搶資源情況;二是明確在審企業銜接安排,確保向註冊制過渡;三是再融資和併購重組涉及公開發行的同步實施註冊制。

  二、四方面制度安排保障註冊制平穩運行

  證監會副主席李超表示,本輪創業板試點註冊制改革涉及四方面制度安排。

  1、板塊的改革安排。優化發行上市條件,由深交所制定具體條件,支持紅籌結構等企業上市,完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尊重存量投資者交易習慣,存量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基本保持不變,要求充分揭示風險,對增量投資者進行風險相匹配的適當性要求。

  2、註冊程序分為交易所審核和證監會註冊兩個環節,和科創板試點註冊制制度安排相一致。

  3、完善基礎制度。構建市場化的發行承銷制度,建立機構投資者為參與主體的詢價、定價、配售制度,新股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加強實際監管,構建符合創業板上市公司特點的持續監管規則體系,全面建立嚴格的信息披露規則體系。

  4、配套改革的制度安排。在改革推進過程中,證監會將會同有關方面推出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包括認真貫徹新證券法的要求,繼續推動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推動刑法的修改,會同司法機關出台有關司法解釋,進一步提高違法成本,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繼續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

  三、新上市企業上市前五日不設漲跌幅

  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後,新上市企業上市前五日不設漲跌幅,之後漲跌幅限制從目前的10%調整為20%(存量企業將同步實施)。

  四、優化上市條件 允許虧損企業上市

  此次創業板改革明確了板塊新定位,並在此基礎上作出了三大調整:

  1、完善板塊定位。創業板將深入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適應發展更多依靠創新創造創業的大趨勢,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深度融合。

  2、優化發行上市條件。創業板取消了“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要求,綜合考慮企業預計市值、收入、淨利潤等因素,由深交所制定具體的多元包容的上市條件。創業板改革後,將支持特殊股權結構和紅籌結構企業上市,併為未盈利企業上市預留空間。創業板預留了一定的改革過渡期,未盈利企業在改革實施一年以後可以申請上市。

  3、完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要求基本保持不變,但要求充分揭示風險;對增量投資者設置與風險匹配的適當性要求。深交所擬要求,新增創業板個人投資者須滿足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不低於10萬元,且具備24個月的A股交易經驗的門檻。

  五、註冊程序、制度與科創板保持一致

  據瞭解,創業板改革試點註冊制,在註冊程序、制度、審核監督、監管安排等方面總體與科創板保持一致。

  創業板註冊程序分為交易所審核、證監會註冊兩個環節。深交所受理申請,通過問答方式審核督促企業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審核通過後將發行人申請文件以及交易所審核意見報證監會註冊,證監會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予以註冊的意見。

  六、不再強制保薦機構全面跟投 僅強制跟投四類“特殊”企業

  創業板註冊制改革趨同於科創板,但在保薦機構強制跟投一事上,創業板則有差異化安排。創業板註冊制改革不再要求券商對其保薦的所有項目進行強制跟投,而是僅對未盈利、紅籌架構、特殊投票權以及高價發行的四類公司採取強制性跟投。

  七、完善退市制度 推動配套制度改革

  在日常監管方面,此次創業板改革將同步優化盤中臨停製度,監管部門將加強持續監管,全面建立嚴格的信息披露規則體系,並嚴格執行。

  與此同時,創業板改革也針對退市制度進行了改革完善。具體內容包括:簡化退市程序、優化退市標準,完善創業板公司風險退市警示制度;對創業板存量公司可能出現的退市,設置過渡期,以利於平穩銜接。

  另外,在配套的制度改革方面,李超介紹,證監會將認真貫徹落實新證券法,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同時,將推動刑法修改和出台司法解釋,進一步提高違法成本,配合司法機關推進實施新證券法下的民事訴訟制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此外,證監會還會繼續着力推進中長期資金入市,積極引導中小投資者通過公募基金等各類資管產品入市投資,支持社保基金、養老基金、企業年金等各類長期資金按照國家規定投資權益類資產,推動進一步提高保險資金投資股票的比例。

  對於創業板註冊制的全面實施,前海開源執行總經理楊德龍認為,“不會造成新股大規模擴容和資金明顯分流。從科創板經驗來看,其沒有對大盤造成資金分流,而創業板開通時同樣未對A股造成明顯資金分流。在創業板上實施註冊制,有利於促進中小市值股票更加活躍,而券商、創投公司等將明顯受益於創業板註冊制制度紅利。在當前疫情對經濟負面影響較大的背景下,推動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有利於推動更多優質新興科技類企業登陸資本市場,進一步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至於改革對A股市場的影響,某券商人士坦言,“暫時還不好説,如果投資者門檻不變的話,可能會有一定的分流,但初期不會很明顯,估計中後期制度可能會統一,創業板新增投資者門檻定成10萬明顯比科創板門檻大幅度下降,出於兩者協同性考慮,很有可能科創板門檻也會出現下調,那麼新三板目前的百萬門檻是否會出現調整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事情。”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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