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6月11日國務院發佈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提到的“證監會牽頭,6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落地”要求剛剛過去一天,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的規則(6月12日)就落地了。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借鑑科創板試點註冊製取得階段性成功的基礎上,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邁出了第一步,這表示我國在積極、穩妥、深入地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這對營造良好的直接融資環境也有幫助,支持企業利用創業板市場做大做強。
12日,證監會發布了《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等4項制度,深交所也相繼發佈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等8項主要業務規則及18項配套細則、指引和通知。“全套”正式文件的出台,意味着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實操階段正式開啓。
值得一提的是,在退市環節,相關規定豐富和完善了退市指標、精簡和優化了退市流程,建立了劣質上市公司精準從快出清的生態。
其中,《上市規則》進一步優化了市值退市指標,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徵求意見稿)》中新增的“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5億元”指標調整為“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市值均低於3億元”。
對於此規定,已有10年股齡的上海市市民張浩(化名)拍手叫好。他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可以理解為,不管上市公司的股價多少,市值低了就必須退市。此舉也能倒逼上市公司進行市值管理,因為一旦經營出現問題,就無法獲得投資者的信任與支持,從而導致市值越來越低,當低於規定標準就只能退市‘走人’。”
此外,《上市規則》完善了財務類退市標準,公司因觸及財務類指標被實施*ST後,下一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的,也將被終止上市。
對於退市指標的豐富、完善,及退市流程的精簡、優化,劉向東認為,體現了資本市場要健全退出機制達到“進退有序”的決心,從而不讓資本市場成為“圈錢”市場,不助長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不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等現象。簡言之,豐富退市指標和多渠道退市,能保持資本市場健康有活力。
2009年,28只創業板股票在深交所集體掛牌,宣告資本市場一個新的板塊正式開市。如今,經過逾10年的發展,創業板市場已經大幅擴容。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統計顯示,截至6月14日收盤,創業板共有815家上市公司。面對已“動真格”的退市制度,這些上市公司能否“扛得住”,還有待時間的檢驗。
對於“科創板和創業板的退市機制有何不同”這一問題,劉向東分析道,“創業板在退市指標、門檻等細節上,與科創板相比有所差異,但本質相同,都是對違規操作零容忍。同時,創業板退市改革充分借鑑了科創板制度成果,按照註冊制理念,從提升存量上市公司質量的角度出發,取消了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交易類退市也不再設置退市整理期,以免給劣質上市公司留出操縱空間。”
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