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銀保監會官網發佈《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並將於2020年9月19日正式實施,僅剩下不到20天的過渡期。
我國車險經過多年的改革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一些長期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仍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高定價、高手續費、經營粗放、競爭失序、數據失真等問題比較突出。
車險綜合改革有哪些亮點?服務會不會更好?價格會不會上漲?對此,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預計短期內對於消費者可以做到“三個基本”,即“價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減,服務基本上只優不差”。
交強險總責任限額提高到20萬元
改革後,交強險責任限額大幅提升,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
同時,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汽車分析師張翔向中新網表示:“交強險限額大幅度提高,交通肇事強制賠付數額會更高,有助於保護事故中受傷者的權益。”
盜搶險納入車損險主險保障
目前,商業車險有4個主險,分別是機動車損失保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機動車全車盜搶保險。
很多車主除了第一年買車的時候被捆綁購買盜搶險,大部分時候都不會單獨購買盜搶險。因為車主認為,盜搶險的保費並不便宜,而發生全車盜搶的概率極低,並不划算。
而在《指導意見》中,盜搶險從主險中刪除,相關責任添加到了機動車損失保險中。條款修訂後,消費者無需考慮是不是要單獨購買盜搶險,如果車輛被盜竊、搶劫、搶奪,同樣可以通過車損險獲得理賠。
地震災害不再免賠
機動車全車盜搶納入車損險主險,新的機動車示範產品的車損險主險保險責任,還增加了地震及其次生災害、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等保險責任。
擴大保障的同時,對實踐中容易引發理賠爭議的免責條款進行了刪除,如將“地震及其次生災害等”剔除免責條款。也就是説,我國車險產品基本覆蓋了地震、颱風、洪水等主要巨災風險。
“處於我國地震帶的車輛更易發生地震風險,而對於處於非地震帶的車輛,單獨投保需求不足。”愛問保險CEO龐博對此解讀稱,巨災風險投保一直是我國保險業涉及比較淺的領域,此次將巨災風險納入到車險條款中,是我國巨災風險保障的一次嘗試與突破。
支持車險模式創新,安全記錄好的車主保費更便宜
值得一提的是,《指導意見》中提出:支持行業制定新能源車險、駕乘人員意外險、機動車延長保修險示範條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車和具備條件的傳統汽車中開發機動車裏程保險(UBI)等創新產品。
何為UBI,創新之處在哪裏?
張翔告訴中新網記者,UBI中文名為“無賠款優待係數”,指的是根據使用車的情況來定損買保險的商業模式。如果車主駕駛行為好,違章少,里程少,買保險金額就少,來鼓勵車主文明駕駛,少出交通事故。UBI商業模式在國外已經較為普遍,在國內還有待推廣。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商車險無賠款優待係數將考慮賠付記錄的範圍由前1年擴大到前3年,對於偶然賠付消費者的費率上調幅度將降低,這也將大大提高消費者的獲得感。
“除了UBI,監管部門還將結合各地區交強險綜合賠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費率調整係數中引入區域浮動因子,對未發生賠付車主的費率由最高優惠30%擴大到50%,擁有良好駕駛習慣和安全記錄的車主交強險將更便宜。”
保費下降大勢所趨
銀保監會負責人表示,“改革實施後,商車險價格更加科學合理。商車險產品設定附加費用率的上限由35%下調為25%,預期賠付率由65%提高到75%,車險產品費率與風險水平更加匹配。”
業內人士認為,改革將讓保險公司承擔更多賠償責任,在讓利消費者的同時,保險公司整體賠付率預計將出現一定程度的上升。這與車險綜合改革“增保、降費”的目標一致。
雖然車險綜改還未正式施行,但作為車險市場的頭部保險公司已開始着手準備。8月25日起,部分地區車險出單手續費正式下調,下調幅度根據險企車險業務規模而定,人保財險、太保財險、平安財險三家財險巨頭下調幅度最大,部分地區最低上限已下調至15%。
針對本輪車險綜合改革給行業帶來的影響,人保財險副總裁邵利鐸在半年報業績發佈會表示,從整個行業來看,車均保費可能會有一個比較明顯的下降。整體來看,將呈現賠付率和費用率一升一降,即賠付率總體上升,費用率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