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m中國換帥風波始末 | 鈦媒體深度

Arm中國換帥風波始末 | 鈦媒體深度

被Arm總部宣佈罷免後的第38天,吳雄昂(Allen Wu)再度以安謀中國董事長兼CEO的身份出現在媒體面前。

7月8日下午,Arm在中國的合資公司(以下稱“安謀中國”)召開“自研星辰處理器”產品媒體分享會。吳雄昂並沒有在這場會議中回應任何與“換帥風波”相關的內容,而是再次強調了合資公司成立兩年在在研發上投入很大力量。

吳雄昂在開場演講中表示:(Arm的)合資公司成立兩年以來,我們在研發上投入很大的力量,目的是把這樣一個非常優秀技術、生態系統和我們的產業進行結合,從而給大家賦能更好的產品,賦能產業。

對於新產品(應用),不管是互聯網、還是人工智能,我們(安謀中國)在各個方向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我們的角色就是做好我們的工作,還有讓合作伙伴能夠有更好的產品,更好的服務。

但安謀中國在今天安排了這麼一場發佈會,已經向外界傳遞了這樣一個信息——“安謀中國一切正常”,而吳雄昂本人,也沒有因為英國Arm總部和資方的聯合罷免,而交出安謀中國“掌舵人”的位置。

覆盤換帥事件:雙方各執一詞,風波尚未結束

6月10日前後,幾封對打的聲明揭開了這場“換帥風波”的一角,也讓“安謀中國”這個偏上游的半導體公司引發了大眾的關注。

英國Arm公司是全球領先的半導體知識產權(IP)提供商,而安謀中國是Arm在中國的合資公司。

Arm總部欲罷免其中國子公司安謀中國CEO吳雄昂,但這一決策並不被吳雄昂與其團隊接受。由於跨國、股權、工商變更等多重問題,近一個月以來,雙方僵持不下,事件尚未有定論。

多次交鋒過程中,吳雄昂及安謀中國方面始終不承認已經被罷免,從表面來看,遠在英國的Arm公司也未對安謀中國及吳雄昂造成“致命一擊”。

  • Arm並非絕對控股股東,首次提出罷免未被接受

捋清Arm是否有權罷免吳雄昂,還需從股權方面入手。

2018年5月,軟銀將Arm在華子公司Arm Technology China 51%股份做價7.752億美元出售給厚安創新基金領導的財團。由此,Arm中國成為中方控股的公司。但作為合資公司股東,Arm方面只佔安謀中國的49%的股權(最終稀釋到47.33%)。

吳雄昂是安謀中國第一任執行董事長兼CEO。

在出任安謀中國CEO前,吳雄昂早在2004年就加入了Arm公司,並在2007年出任中國區銷售副總裁,2009年升任中國區總經理兼銷售副總裁,2011年初出任中國區總裁,2013年1月升任為大中華區總裁。在中國區域擁有相當高的話語權,是Arm總部派遣的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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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雄昂

據財新報道,早在引發媒體關注之前,6月1日Arm公司就以《公司章程》和《合資合同》為依據,內部解除吳雄昂在安謀中國的董事和董事長身份,吳雄昂並沒有接受這一決議。

因Arm非絕對控股股東,沒有單獨罷免吳雄昂的權利,才引發了後續一系列風波。

  • Arm拉來厚朴召開董事會共同罷免吳雄昂

資深法律專家張誠告訴鈦媒體,根據法律規定,至少需要超過董事會半數席位來支持Arm的決議,才能成功罷免吳雄昂。

目前,安謀中國共有九位董事,四名來自英國Arm公司方,另外四名是中國投資方,一名是從“生態系統合作伙伴”中選出的董事。

除吳雄昂外,Lau Tech Sien(劉德賢)、張紅力和Gunther Sebastian hamm三人來自安謀中國投資方厚朴投資;Rene Haas、Graham Budd二人是Arm全資子公司的高管代表;還有兩位是軟銀方面的代表,分別是軟銀集團投資管理合夥人Alex Bernard Clavel,以及軟銀中國資本創始人薛村禾(Chauncey Shey);再有一位是中科創達創始人兼CEO趙鴻飛,他是Arm在中國的重要軟件合作伙伴。

另據財新報道,Arm在歷時半年的對吳雄昂的調查之後,於今年5月已向吳雄昂告知情況,而Arm手上有非常“自信”的證據,從而選擇在嚴正回應下予以反擊,並以召開董事會方式罷免吳雄昂。

因此,在6月1日罷免吳雄昂未果後,Arm找到中國投資方厚朴資本,説明情況後,兩家達成了一致,在吳雄昂沒有參加的前提下召開董事會。

6月4日,安謀中國董事會正常召開,八位董事以7:1壓倒性的意見,正式公佈罷免吳雄昂事宜。這次董事會全程由位於中國上海的中倫律師事務所的指導下進行。

厚朴予以支持,加上安謀中國投資方團隊中有兩席是Arm母公司軟銀集團的代表,最終才以壓倒性優勢成功罷免吳。

有媒體指出,厚朴是主導此次罷免的主角,但Arm方面對此不予置評。

6月11日,再次被安謀中國否認罷免CEO後,Arm方面和厚朴投資聯合發表媒體聲明,公開了這次董事會決議。Arm及厚朴稱,基於舉報人以及數位在職、離職員工的投訴,吳雄昂未對公司披露他已經構成的利益衝突,以及違反公司準則的行為,因此將吳雄昂罷免,“吳雄昂的行為危害到了安謀中國的發展、公司股東,以及利益相關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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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稿中強調,罷免吳雄昂是一個負責任的決定,符合道德標準,能夠確保安謀中國長期穩定和業務發展。

  • 吳雄昂及安謀中國不承認董事會決議

據稱,在董事會召開前夕,吳雄昂就利用董事長身份希望取消這次會議,以內部溝通方式處理此事。但是,這一做法被其他董事駁回,稱按照章程他本人已被撤銷董事資格,則無權干涉此次會議,也不需要他出席。

因此,在董事會對外發布聲明時,吳雄昂方面也並沒有承認董事會決議。

吳雄昂方面在11日發佈了加蓋公章的聲明,稱公司並未在2020年6月4日通過合法召集程序召開董事會,上述董事會會議違反程序進行,不具有合法性,其結論也不應獲得支持,公司並未產生有效的導致人事變動的法律文件。

  • 安謀中國團隊握有公章,稱Arm未達成實質性罷免

值得注意的是,安謀中國方面發佈的第二份聲明中蓋有公章,而此前Arm公司發佈的聯合媒體聲明稿中沒有任何印章痕跡,説明公章掌握在吳雄昂手中。

11日下午,吳雄昂發佈內部信,首次回應免職風波。信中表示,Arm及厚朴投資發出的指控是莫須有的,並且對安謀中國和其本人的聲譽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他否認收到任何投訴通知,並稱將通過法律渠道解決此事。

吳雄昂強調,他作為公司董事長及CEO,將與管理團隊羣策羣力,依法獨立運營,排除干擾公司及董事會治理的行為,確保公司正常經營。

6月15日,安謀中國管理團隊發佈一封內網刊發聯名信,力挺吳雄昂。

信中稱吳雄昂是安謀中國團隊的領軍人物,為Arm技術和生態在中國的引入和發展付出了極大心血,對於近期媒體報道中對吳雄昂本人莫須有的指控,感到非常震驚和氣憤,並傷害了吳雄昂和安謀中國的名譽。

四份聲明,三次反轉,兩份內部信,戰火升級,雙方僵持不下。

換帥風波近一個月後,吳雄昂於6月28日再度以安謀中國董事長兼CEO身份出席活動,並於7月8日出現在媒體產品溝通會上。在風波事件還未結束之前,吳雄昂選擇出現在公眾面前,向外界傳遞一個信息——他本人仍然掌握着Arm在中國業務的實際控制權。

安謀中國方面反覆跟鈦媒體強調,他們一直希望低頭做事,不予理會,業務依然有條不紊進行中,這些爭議僅在吳雄昂和董事會層面進行溝通,不觸及業務方面。

對於吳雄昂及安謀團隊的態度,Arm方面對鈦媒體回應稱,他們依然維持6月10日的聲明立場。同時,Arm將堅持執行董事會的決議。

事件陷入死循環,Arm考慮暫停對安謀中國的支持

鈦媒體跟蹤Arm換帥事件近一個月,最終發現,這一事件陷入了死循環。可能是因公章在吳雄昂手中,導致Arm短期內喪失對安謀中國的絕對管理權,罷免吳雄昂並不容易。

鈦媒體瞭解到,安謀中國的註冊地址,位於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辦公室)。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由於Arm公司沒有公章,因此不能獨立更改法定代表人。

據彭博報道,日前Arm方面已經拿到了Arm首席執行官西蒙·塞加斯(Simon Segars)和軟銀集團創始人孫正義簽署的支持書,並向深圳行政機構申請中國合資公司新的印章。

鈦媒體通過商務部網站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處瞭解到,目前Arm暫未完成信息變更,安謀中國法定代表人依舊是吳雄昂(Allen Xionang Wu)。

從法院取回新印章和營業執照,整套流程走下來,最快要幾個月後才能完成手續的更迭。這意味着,Arm中國換帥風波遠未停止,Arm總部和吳雄昂的僵持情況將持續一段時間。

一位接近吳雄昂身邊人士表示:“他(吳雄昂)知道自己最終將被撤職,但這是他獲得離職協議的武器(砝碼)。”

彭博報道指,鑑於吳雄昂拒絕離職,Arm公司對安謀中國的知識產權、資產和財務安全等坐立難安。如果不能及時將吳趕下台,Arm將採取最後的手段,即考慮暫停對安謀中國的支持。

或與外部因素無關,系吳雄昂個人問題

此前媒體報道稱,安謀中國換帥風波或與華為有關,但鈦媒體諮詢投資界人士,該人士認為,安謀中國的爭端問題,還是偏重內部管理層面,“安謀中國應該是內部調整問題,整體跟全球大環境肯定有關係,但絕對不是説因為一個人而去針對中方。”

Arm方面也對鈦媒體表示,這件事只是公司內部問題,與華為毫無關係。

除華為問題外,也有一種説法是孫正義正在計劃將Arm公司打包進行全球上市,這次罷免吳雄昂,Arm是希望把安謀中國的業務收回到全球。對此,Arm方面回應鈦媒體稱是不實的消息。

Arm為何一定要罷免吳雄昂?

鈦媒體通過多個信源瞭解到,Arm更多的是因為,吳雄昂做未經允許的投資基金Alphatecture,並涉及資本利益驅使;安創基金投資的公司與Arm業務相重合,導致Arm認為吳雄昂與其做競爭;吳雄昂領導安謀中國期間,銷售總部IP時先斬後奏;國內業務大搞“獨立王國”等,種種原因,導致Arm長期的積怨、不滿,以及不信任頃刻間爆發,總部提出罷免吳雄昂事宜。

1、Arm未批准下,吳雄昂建立外部基金Alphatecture

在Arm發佈的媒體聲明稿中,稱公司接到“舉報人以及數位在職、離職員工的投訴,經過調查發現,吳雄昂行為危害到了安謀中國的發展”。綜合英國《金融時報》、財新等多家媒體信息來看,Alphatecture基金引發的利益衝突才是Arm總部與吳雄昂矛盾的根源。

軟銀董事長孫正義、ARM CEO在發給厚朴投資董事長方風雷的文件中概述了罷免吳雄昂的理由。文件同樣表示,吳雄昂因為違約問題,決定和建立Alphatecture基金被罷免。

公開資料顯示,Alphatecture基金成立於2019年7月,總部位於開曼羣島,實際控制人是吳雄昂。該基金由Arm Armelerator(安謀中國孵化器計劃)提供資金支持,旨在投資中國創新性的科技初創企業,尤其是與Arm技術相關的企業。

據英國《金融時報》援引知情人士消息,2019年11月,吳雄昂曾要求安謀中國董事會批准其建立的Alphatecture基金,但這一提議並未獲得通過。後來,吳雄昂在未批准的情況下,私下開啓了這個基金項目。

也就是説,如果上述言論為真,在未向總部稟明之前,吳雄昂已經着手設立了Alphatecture基金。

Alphatecture基金目前籌集了至少1000萬美元,也已經投資了一批半導體公司,比如正在申請科創板IPO的恆玄科技(Bestechnic)及深圳得一微電子有限責任公司(YEESTOR)等。

在過去近一年裏,Alphatecture基金參投了一些Arm產業鏈的企業,投資對象與安謀中國客户重合,這與Arm的全球戰略,以及厚朴投資作為GP的厚安創新等形成一定的競爭關係,後者同樣投資AI、半導體、自動駕駛領域的公司,例如G7、Trax等。

除了業務衝突外,吳雄昂還利用Arm資源進行利益置換。

兩名知情人士表示,Arm在收到舉報人投訴後,最終發現,吳雄昂曾向Arm中國的國際客户提供折扣,以換取他們對Alphatecture的投資,“投資我的個人基金,購買Arm的尖端先進芯片技術時就能獲得折扣”。

財新引述消息人士稱,股東方面擔心的不僅僅是吳雄昂的行為構成了利益衝突,而且還其將不實信息告訴了客户和潛在投資者,使外部以為這隻基金真的獲得了各方支持,而實際上卻沒有。

安謀中國表示否認,稱針對吳雄昂成立基金的指控“不準確且具有誤導性”。而Arm方面並未進一步對此原因進行解釋,只表示這是“不準確的消息“。

2、吳雄昂在中國建立投資網絡,與Arm存在利益衝突

英國《金融時報》引述一位接近Arm方面的消息人士稱:“他(吳雄昂)似乎對投資比對經營公司更感興趣”、“吳雄昂很貪婪”。

而“借用”Arm的名義建立“個人”投資公司,顯然已經觸動了Arm及資方的根本利益。

早在2015年,吳雄昂任Arm中國區總裁期間,就在內部提出建立中國投資網絡的想法,並且開啓孵化器、投資管理平台和產業基金項目,這些投資機構無一例外“借用”了Arm的品牌力量。

以安創加速器為例,該加速器官網顯示,安創加速器(Arm Accelerator)是Arm全球唯一加速器。

吳雄昂還以安創加速器的名義,對安謀中國前營銷總監和生態發展副總裁金勇斌創立的OPEN AI LAB基金持股。

一位前Arm中國內部人士對媒體表示,金勇斌離開安謀中國是吳雄昂安排的,讓他去全面操盤OPEN AI LAB,該公司可能是由吳雄昂實際控制的。

而這些利益糾葛也在這次罷免風波中顯露出端倪。鈦媒體獲悉,安創空間的最大股東——中科創達軟件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就是文章第一部分提到的,安謀中國董事之一的趙鴻飛。在罷免吳雄昂董事會時,趙鴻飛是此次7:1投票中唯一反對者。

多位業內人士對鈦媒體稱,吳雄昂私下做多個私人投資基金項目,這在半導體圈是人盡皆知的事情。儘管大家都認為,對於半導體公司來説,使用投資部門為剛起步的公司提供財務幫助是常見且合法的,否則無法掌控產業鏈中的核心研發信息。但是,在吳雄昂的這個事件中,核心問題在於,Arm和厚朴本身就已經擁有基金項目,並且在不斷為產業鏈和創業公司投資,而吳雄昂投資的公司業務,與前者相重合。

所以,現在Arm認為,吳雄昂的新舉動,是在與他的僱主業務去競爭。

3、吳雄昂多次“先斬後奏”,Arm欲更換一位更“聽話”的高管

由於Arm自己並不生產芯片,其商業模式主要為IP授權,通過知識產權授權的方式,收取一次性技術授權費用和版税提成。

因此,安謀中國內部業務模式主要分為兩類,一個是Arm官方授權的中國銷售渠道業務,另外一個是安謀中國本土研發IP業務。

在安謀中國銷售Arm英國總部的IP業務中,目前主要是處理器、POP和架構授權。但是,Arm和其他跨國公司一樣,存在“慢”這個特點。Arm總部需要長時間進行內部溝通,考慮集成電路中其他一些“串聯式”問題,防止發生多米諾骨牌負面效應,保證萬無一失之後,才會對客户回應。客户提了一個意見,安謀中國反饋給Arm,可能最快半年後才有回應。

但客户就是上帝,中國市場節奏快,中國的客户要的是安謀中國馬上、即刻給出回應,三個月內解決所有問題,他們不會在乎Arm總部的回應速度。因此,吳雄昂領導的安謀中國團隊,最終採取“先斬後奏”的形式,先簽單,優先解決問題,或是靈活溝通,再向總部彙報進展。這樣的溝通模式,讓吳雄昂與總部的關係變得緊張。

據財新報道中援引一位消息人士表述,這可能與吳此前經歷有關:吳在Arm的角色更多的是職業經理人,主要代理業務,而非溝通,而作為合資公司的董事長,經驗並不足,他與股東溝通的能力仍有待提升。

2019年5月23日,在美國對華為實施進口管制後,BBC報道稱,Arm將暫停與華為的合作。雖然Arm和安謀中國都不願放棄華為這個大客户,但當時,雙方在這一事件上的步調並不一致。

在事件對外公佈的當天,安謀中國立刻表態支持華為,稱積極溝通,以安撫中國市場,“Arm中國十分重視我們的長期合作伙伴(華為)海思,我們正在積極溝通,尋求符合目前法律與規範的妥善解決方案。”

但Arm總部卻不為所動,媒體採訪基本全都拒絕。

直到2019年9月25日,Arm IP事業部總裁Rene Haas、華為海思和安謀中國三方出現在深圳,正式對中國媒體表示,華為和海思是ARM長期的合作伙伴,經過實體名單之後,已經理清,不論是之前的V8架構還是以後的V9架構,都是基於英國的技術,ARM與華為和海思的合作,不會受到目前形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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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左至右:Arm IP事業部總裁Rene Haas,海思CIO刁焱秋,安謀中國CEO吳雄昂

當時,吳雄昂對這種步調是這樣解釋的:

“在實體名單的事件發生以後,內部第一時間驅動了Arm、Arm中國和華為海思的溝通,也很快做出回應,在積極地尋求解決辦法。確實,因為情況也很複雜,花了很多時間來釐清整個產品的情況,所以在適當的時期Arm也開始對外説哪些產品是可以正常在做的。”

對於Arm這樣一個全球公司來説,他們希望高管是“聽話”的,而吳雄昂並不屬於此類。這種“先斬後奏”的方式,最終導致Arm堅持將吳雄昂撤職。

4、吳雄昂啓動本土研發業務,國內大搞“獨立王國”

吳雄昂一直希望自建Arm中國體系,自己研發IP,而不僅僅止步於做一家代理銷售公司。

在2018年,安謀中國的本土研發業務板塊在成立合資公司後開始啓動,他們首先瞄準的就是AI芯片市場。同年11月,安謀中國正式發佈首個AI芯片產品平台“周易”,其中包含AI處理器和軟件框架模型。在今年3月,“周易”已經由全志R329落地,並啓動客户生產。

目前,安謀中國已經形成了三條在中國本土研發的業務線,即周易(AI芯片領域)、星辰(CPU)、山海(IoT安全芯片)。

在吳雄昂帶領下的安謀中國,看似研發實力強大,但消息人士表示,事情並非如此。

據財新報道,周易平台是基於Arm團隊之前研發的一款機器學習產品,安謀中國做了一些改動和完善。但在發佈之時,安謀中國稱“周易平台是自主研發”,Arm總部認為中國團隊“竊取”了他們的研發果實,最終雙方鬧得並不高興。

鈦媒體瞭解到,目前Arm Limited在全球包含專利申請公告與專利授權計有超過7000件,而安謀中國僅有169個專利,1個吉祥物酷酷的著作權,而另一家全資控股公司安謀上海名下擁有Arm Developer Suite開發軟件的著作權,安謀上海持有Arm品牌。

一位接近安謀中國的內部人士對鈦媒體表示,該公司僅成立兩年,團隊總人數僅600人,而Arm有上千款產品,三四十年的研發積累,兩者在技術和產品上差距懸殊,自己做IP,很難離開Arm的支持,正所謂“胳膊擰不過大腿”。

有趣的是,鈦媒體從Arm公司內部人士瞭解到,他們對安謀中國獨立業務線的最新進展並不是非常清楚。

儘管業績良好,安謀中國的整體營收佔到Arm全球營收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之間,但雙方不信任感日益加深,種種現象來看,吳雄昂或有“打着Arm大旗做獨立生意”的想法。

Arm總部換帥合不合法?

在整個Arm中國換帥風波過程中,除了罷免吳雄昂背後的根本原因外,董事會會議程序及決議內容是否違法,罷免吳雄昂這一結果是否具有法律合理性等,這些核心疑問,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鈦媒體參照了多位法律人士説法,梳理出五大核心問題:

1、Arm內部解除吳雄昂在安謀中國的董事和董事長身份,是否合法?

張誠告訴鈦媒體,若一家公司要想內部解除董事長身份,《公司法》上不會有非常明確的具體規定,關鍵要看這是否符合每家公司自己制定的《公司章程》,這相當於公司內部的“憲法”,這一按照章程約定去執行即可。一般來説,《公司章程》是不會與《公司法》有相違背的情況,因此,在此案中,董事會可以提供理由,也可以直接説,這個人不合適,就可以解除對方身份。

“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他表示。

2、6月4日安謀中國的董事會決議是否有效?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的許浩表示,按照《公司法》層面看,如果董事會沒有召集,則其它機構或人可以臨時通知,但出席的董事必須超過半數,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的決議,也必須經全體董事過半數通過,才算有效。

從本案來看,張誠告訴鈦媒體,本身有律師在場,若沒有其他違法行為,董事會就是合理合法的。

張誠指出,若安謀中國內部《公司章程》具體規定了出席董事會的最低人數和通過決議所需的票數,即按章程約定去執行即可。但公司章程一定不會是所有董事全部出席並投票才可以認為合理合法,只要符合最低董事人數,即是一次合法的董事會會議。

3、印章和董事會會議,哪種更具有法律效力?

張誠認為,“其實在法律層面看,董事會決議與是否手握公章之間沒有必然聯繫。董事會召集程序都已經履行完畢,在董事會會議中產生了事實結論,形成了有效的決議,程序還有規範都符合法律規定,沒有違法,那麼,決議結論就是有效的。”

他強調,並不是説只有在工商部門做備案了,法定代表人做變更了才具有法律效力。而是董事會會議最終形成了有效結論,從法律意義上説,罷免吳雄昂這一事件就已經生效了。

4、吳雄昂有沒有參加4日的董事會會議,關乎決議是否生效嗎?

多位法律人士對鈦媒體表示,正常來説,只要公司董事會程序合理,召集開會程序和決議的內容,不違反《公司法》中的規定,不違法公司章程,它就是有效的。

至於吳雄昂沒有參加董事會,張誠認為,這是客觀的理由,決議只要符合規定,他就是有效的。

“若你認為沒有參加他們開會,損壞了你的權益,你可以去法院起訴,可以提異議,要求撤銷董事會、股東會相關決議。”張誠表示,“司法機關依照證據和相關法律規定,認為這一決議不具有法律效力,就會進行裁決。但值得注意的是,撤銷之前的決議是始終有效的,撤銷之後就自然無效的。”

5、現有證據,對吳雄昂與Arm公司來説誰更有利?

一位法律界知情人士表示,從公開報道信息來看。暫時無法判定哪方的説辭更加可信,因為事實證據還不足,一切東西都是未知數,都是隨時可以變化的。

上述人士舉了噹噹網的例子。

“在李國慶搶公章過程中,剛開始大家都認為這是不合法的,但從後面法院反饋來看,李國慶並沒有違規,因此,在最終判決結果沒出來之前,所有東西都是可能的,誰的説辭都有可能被採信。”他表示。

北京大學法學教授鄧峯則認為,中國公司治理規則有很多空白和不明晰的地方,一旦出現糾紛,不同的律師事務所完全有可能做出不同解釋,因此需要等待更多的細節流出才能做出判斷。

一位接近該事件的業內人士對鈦媒體表示,安謀中國換帥事件很難去談一個“截止日期”,因為雙方最大的爭議點是利益和資本驅動的分歧,而非技術和產品。“吳雄昂想的是,他作為安謀中國這家合資公司負責人的利益歸屬,而Arm更多考慮的是中國區與總部之間的利益平衡。”

一切紛擾還遠未塵埃落定。(文中受訪者姓名“張誠”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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