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風集團近日與剛被終止上市的樂視網遭遇相似境地。由於無法披露年報,暴風集團也面臨退市危機。
數據顯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8月5日向暴風集團及馮鑫下發了執行號為 “(2020)京 0108執12533號”的限制消費令,申請執行人是北京天璽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據悉,這已是暴風集團及馮鑫年內第三次收到限高令。
根據企查貓工商信息顯示,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為馮鑫,註冊資本為32440.2895萬元人民幣,成立日期為2007年1月18日。
此前,4月24日,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1條限制高消費,因合同糾紛,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該公司及該公司馮鑫限制高消費。申請執行人是上海森宇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不久之前,由於未在限定時間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暴風集團被暫停上市。
對於遲遲沒有披露年報的原因,暴風集團解釋稱,自公司披露與審計機構終止合作後,暫無合作的年報審計機構,同時由於首席財務官的缺位和其他財務人員的匱乏,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公司將繼續努力尋找有意願的審計機構和首席財務官,並儘快披露2019年度業績情況,爭取在被暫停上市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聘請工作並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但不排除最終無法如期完成的可能性。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如果暴風集團股票被暫停上市後一個月內仍未能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或者被暫停上市後的一個月內披露了2019年年度報告,但未能在其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深圳證券交易所有權決定終止該公司股票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