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多份保險,能重複理賠嗎?
今天我聊聊最近一些朋友問的問題,就是商業保險重複買了,風險發生能重複理賠麼?
生活中有兩種人,一種人是打死也不買保險,另一種是一買就買好幾份,心裏的想法是萬一發生了保險事故,可以多獲得點賠償。
可是,真的是這樣嗎?
為了撥開雲霧見真相,為了不讓大家在保險上多花冤枉錢,今天跟大家好好聊聊重複保險的事兒。
什麼是重複保險?
重複保險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合同,且保險總額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
這個概念的前半句很好理解,就是同樣的保險你買了多份,但後半句不太好理解,因為保險價值是如何界定的呢?
像壽險這種以人的生命為保險標的的產品,保險價值無法界定,“生命無價”啊。
所以,重複保險能不能獲賠,最關鍵的就是保險總額是否超過了保險價值。
為了使大家能理解且靈活運用,按保險產品的類型分類,分別給大家説説哪些保險可以重複賠,哪些不可以。
1.意外險,得分情況看
意外險的保障內容比較全面,包含意外身故和殘疾、意外醫療和意外住院津貼。能不能重複賠,我們得分開看。
由於意外事故導致的殘疾或身故,是可以重複獲賠的,因為生命無價嘛。
比如,A在一家保險公司買了30萬保額的意外險,又在另一家保險公司買了50萬保額的意外險,那如果發生了意外身故,是可以獲得80萬的賠償的。
意外醫療和意外住院津貼則不可以重複獲賠,因為這兩個屬於補償性保險,保險公司按照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為限進行報銷。
如果保額超過了醫療費用,就屬於不當得利了,保險公司可不傻。
2.重疾險,可以
重疾險不是以身故為保障內容。
但是別忘了,重疾險最大的特點是確診即給付,所以也是可以重複獲賠的。
比如,A 同時在兩家保險公司各買了30萬保額的重疾險,一旦罹患了保險合同規定的重疾,就可以獲得60萬的賠償。
不過,這裏提醒大家,在很多重疾險的健康告知裏,會明確問你一個問題:“是否在其他保險公司購買過重疾險”或者“保額超過50萬的重疾險”等。
你一定要如實回答,如果撒謊的話,後期可能被拒賠。
3.壽險,可以
如果你明白了意外險的意外身故,那壽險就很好理解了。
壽險也是以人的生命為保險標的的,所以也是可以重複獲賠的,還是那句話,生命無價。
但是兒童壽險也有例外,不可以重複理賠。
兒童壽險身故賠償:保監會規定的限額。
在不能“疊加”理賠的案例中,兒童壽險是較為特殊的情況。
在兒童身故保險保障方面,保監會規定的最高投保額度是:10歲以下,最高賠付20萬元;10歲到18歲,最高賠付50萬元。
對於具有身故保障的兒童險產品而言,就算可以“疊加”賠付,也要受這個限額的約束。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保監會規定,為兒童投保萬能險、投連險、航空意外身故、重大自然災害身故的情況不受此限制。
4.醫療健康險,不可以
這裏的醫療健康險是指那些費用報銷型的保險,比如好規劃推薦的“平安e生保”“平安e家保”。
和意外險裏面的意外醫療和意外住院津貼一樣,都是以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為限進行報銷。
除了防止不當獲利,還有一個原因導致無法重複獲賠:報銷單據只有一份。
保險公司是要根據原始報銷單據進行報銷的,你一旦在一家保險公司報銷過了,再去另外一家沒有單據怎麼報呢?
但是補貼型醫療險也有例外,可以買多少賠多少。
無論你在治療中花多少錢,得了什麼病,保險公司都會按照合同規定的補貼標準進行賠付。
如果在某一家商業保險公司購買了費用型醫療保險,就不要再重複購買類似的保險,而可以適當考慮補貼型醫療保險。
補貼型險種與實際醫療費用無關,保險公司按照合同規定的補貼標準,對投保人進行賠付;如果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從多家公司得到理賠金。
所以大家看到了,重複買保險能不能重複賠償是很複雜的事情,涉及到了誠信、補償原則等等。
原則上,我們不建議大家隨意購買保險,保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每個家庭每個人適用的保險都不一樣,建議大家諮詢後再選擇購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