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影響下,企業經營環境、個人償債能力均受到波及,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攀升壓力漸顯。7月11日,銀保監會披露,截至6月末,我國銀行業不良貸款率2.1%,比年初上升0.08個百分點。而更令監管擔憂的是,當前不良貸款並未充分暴露。銀保監會表示,一些銀行、企業和地方政府存在故意粉飾和隱瞞不良的行為。在分析人士看來,當前不良貸款的風險暴露有一定時滯,並且由於權責發生制的會計原理,不能全面反映實際風險,因此,監管應當指導機構按照預期信用損失法評估潛在風險,出台文件對各類計提方式進行規範。
未充分暴露
自疫情暴發後,我國銀行業資產質量就成為市場關注的重點。7月11日,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雖然採取了臨時延期還本付息、借新還舊、展期、修改貸款合同等對沖政策措施,但經營不善的企業本身存在的問題並沒有根本解決。今後仍然存在較大違約風險。一些銀行、企業和地方政府不願主動暴露不良,有的甚至故意粉飾和隱瞞。總的來説,當前不良貸款並未充分暴露,存在較大上升壓力。
銀保監會最新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6月末,我國銀行業不良貸款餘額3.6萬億元,比年初增加4004億元,不良貸款率2.1%,比年初上升0.08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178.1%,比年初下降4個百分點。
不良資產暴露問題在今後一段時期會陸續呈現。銀保監會表示,今年初以來賬面不良貸款餘額雖然增加不明顯,但由於經濟下行在金融領域反映有一定時滯,加之宏觀政策短期對沖效應等,違約風險暫時被延緩暴露,預計在今後一段時期不良貸款會陸續呈現和上升。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預計,未來三四季度,甚至明年一二季度,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都可能會有所上升,因為疫情導致了不少企業出現經營困難,信貸風險暴露最終變成不良貸款。但盤和林也提到,不良貸款高幅上升的概率不大,他指出,現在商業銀行風控能力基本比較強,行業整體不良貸款率還是會在有效控制範圍內。
罰單示警
銀保監會直指一些銀行粉飾、隱瞞不良貸款數據的問題,此前已有端倪可循。北京商報記者發現,不少銀行此前就因相關問題而吃到罰單,且多以地方銀行為主。
近日,貴州銀保監局一口氣給貴陽銀行及相關責任人下發了10張罰單,細數貴陽銀行七方面違法違規事實。“七宗罪”中,以貸還貸、掩蓋不良,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以自有資金借道發放信託貸款,大部分用於置換表內信貸資產及承接類信貸資產隱匿不良成為監管關注的重點。因多項違規,貴陽銀行合計被罰260萬元。
翻看貴陽銀行年報可以發現,截至2019年末,該行不良貸款率為1.45%,較上一年度增加了0.1個百分點。而2020年一季度,貴陽銀行不良貸款率繼續攀升至1.62%,比去年末增長了0.17個百分點。針對罰單後續整改措施等問題,北京商報記者嘗試聯繫貴陽銀行進行採訪,但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延遲風險暴露隱藏不良,貴陽銀行不是孤例,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除了貴陽銀行外,另有井陘農商行、西昌金信村鎮銀行、貴州普定農商行、湖南嘉禾農商行、鎮寧匯商村鎮銀行、陝西秦農農商行等多家銀行因“藏匿風險”被監管部門處罰,合計處罰金額累計超600萬元。
從監管部門公佈的罰單來看,銀行較為常見的隱藏風險手段主要為借新還舊、貸款重組、以貸養貸、核銷不良等。例如,貴州普定農商行因“通過空存還款後再貸款平庫方式掩蓋不良貸款”;湖南嘉禾農商行存在“換名轉貸掩蓋不良貸款行為”;井陘農商行則因拆東牆補西牆,“通過借新還舊、以貸還貸方式延緩風險暴露,掩蓋資產質量被處罰。
蘇寧金融研究院研究員陶金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監管開具的罰單均屬於針對長期以來銀行經營風險暴露問題的監管措施。借新還舊貸款和違規展期等行為均存在潛在風險積累甚至爆發的可能。一方面,借新還舊意味着銀行最終收回貸款的可能性較小,另一方面;延遲風險暴露也會導致風險的持續積累,最終爆發的概率也在提升,也體現了監管能力和強度的提升。
嚴查粉飾、掩蓋不良貸款的工作也被銀保監會列為工作重點之一。日前銀保監會印發的《關於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通知》重點檢查內容中包括,違規通過以貸還貸、以貸收息、虛假盤活等方式延緩風險暴露,掩蓋不良貸款行為。
做好大幅反彈應對準備
疫情影響下,商業銀行該如何在支持實體經濟與保障資產質量穩健之間的平衡,成為監管機構和銀行的共同考題。
對當前不良資產狀況及未來變化趨勢將採取哪些措施防範和化解,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要求,必須做好不良貸款可能大幅反彈的應對準備。進一步做實資產分類。嚴格區分受疫情影響出現困難的企業和本身經營風險較高的企業,對於後者,嚴格按規定確定資產分類,符合不良標準的必須劃為不良,實質承擔信用風險的其他表內外資產也應執行分類標準。
同時,對不良資產的處置力度也要加強。銀保監會指出,今年不良資產處置金額要在去年基礎上合理增加,降低撥備覆蓋率釋放的資源必須全部用於處置不良。拓寬不良資產處置渠道。綜合使用核銷、清收、批量轉讓、債轉股等手段,做到應核盡核、應處盡處。試點開展不良資產批量處置,總結經驗後逐步推廣。
事實上,監管部門對人為調整形態、掩蓋不良貸款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直保持“零容忍”態度。對後續監管措施,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從兩方面提出建議,在風險指標的計量方面,當前不良貸款的風險暴露有一定時滯,並且由於權責發生制的會計原理,不能全面反映實際風險,因此,監管應當指導機構按照預期信用損失法評估潛在風險,出台文件對各類計提方式進行規範。在資產分類的規範方面,符合不良標準的必須劃為不良,實質承擔信用風險的其他表內外資產也應執行分類標準,但目前這些表述均過於寬泛,建議梳理目前銀行業務中的共性問題,以清單方式列舉出部分重點業務,以便機構在執行過程中比對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