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家居訊 吳夢 7月13日下午,夢百合發佈《關於不提前贖回“百合轉債”的提示性公告》,稱考慮到“百合轉債”於 2018年11月上市,存續時間相對較短,目前相關資金已有支出安排,擬用於日常生產項目建設支出等生產經營活動,同時結合當前的市場情況,決定本次不行使“百合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不提前贖回“百合轉債”。
“百合轉債”發行於 2018年11月,總額 5.1億元,期限6年。募集説明書約定,在可轉債轉股期內,如果夢百合股票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夢百合有權按約定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債。
據公告顯示,夢百合股票在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7月13日期間的表現已觸發上述“百合轉債”的贖回條款,本次夢百合決定不提前贖回“百合轉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