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知情人士爆料,歌手陳紅已經辦妥了離婚手續,前夫李某正是去年8月強闖沈星香港香閨的內地富商。對此消息,有網絡媒體昨天向陳紅的經紀人林先生求證,對方證實陳紅已於上週正式離婚,兩人屬和平分手無財產糾紛。他透露,前夫“出軌”陳紅一直被矇在鼓裏,也是通過媒體才知道這一消息的。而兩人離婚前,李某曾試圖挽回,並懊悔痛哭稱“一切都是自己作的”。昨天,現代快報記者致電林先生想進一步採訪,但對方手機一直無法接通。
經紀人説:
陳紅通過媒體得知老公出軌
陳紅老公李軍強闖沈星香閨被捕
昨天,有網絡媒體致電歌手陳紅經紀人林先生,對方證實陳紅和李某確實在北京辦妥了離婚手續,時間就在上週,兩人系和平分手,沒有財產糾紛,兒子達達由陳紅一方撫養。據稱,李某在與陳紅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著名電視女主播沈星發生感情糾葛的事,陳紅一直被矇在鼓裏。直到去年8月,李某強闖沈星在香港寓所的新聞被曝光後,陳紅才知道老公“出軌”一事。
經紀人説:
李某離婚後曾懊悔痛哭
網絡流傳的陳紅與兒子達達的照片
此前有消息稱,陳紅和前夫李某曾於2011年鬧過離婚,但因為財產分割未達成一致而作罷。對此,陳紅經紀人林先生向採訪他的網絡媒體表示,自己不知該消息從何而來,兩人之前從未鬧過離婚,夫妻感情穩定,雖然偶爾因為家庭瑣事吵嘴,但也在正常的夫妻關係範疇。
與很多遇到婚姻危機的女性不同,陳紅得知丈夫出軌後並未採取“懷柔”政策,而是在深思熟慮後提出了離婚。離婚前,李某曾試圖挽回,無奈陳紅去意已決。兩人走出民政局後,李某流下男兒淚,懊悔地感慨兩人走到今天都是自己“作”的。
延伸閲讀
強闖沈星香閨引發轟動
李某一下子成“名人”
沈星也被警方帶走
沈星 資料圖
2013年8月,李某卻被傳強闖女主播沈星位於香港的寓所,疑似與其懷疑沈星在屋內藏所謂“第三者”有關。該事件當時引發外界轟動。事發後,李某因涉嫌爆竊及藏有禁止性武器被拘留,被警方帶走時嘴裏還大喊“她花了我一千萬”。
應沈星的要求,香港高等法院於去年9月向李某發出禁止令,禁止他再進入女方在香港、北京的寓所及辦公室範圍,去年12月,李某因遵守行為獲律政司“放生”。而本月12日,沈星再度控告李某藐視法庭,稱其不斷致電發短信騷擾並恐嚇。後李某在缺席庭審的情況下,被判入獄6個月、緩刑2年,並需賠償10萬港幣(約合人民幣8萬元)。
陳紅與前夫情路
因“公路情緣”而婚,育有一子
陳紅原為中國海軍政治部文工團演員,曾以《常回家看看》在春節晚會上走紅。2009年12月,陳紅出任海軍電視劇製作中心副主任,副師級別,大校軍銜。
陳紅軍旅歌手的身份本來就有別於一般的歌手,然而其家世背景更是顯赫,其父親陳永才,多才多藝,曾參加了戰士演出隊,後轉業到公安系統工作,一度擔任黑龍江省公安廳的廳長。父女倆的關係十分融洽,而陳紅的那首《我的未來你放心了嗎》,就是她特別為父親準備的禮物。
而關於陳紅與李軍的婚姻生活,陳紅在接受採訪時向大家描述了一段“公路奇緣”,原來陳紅住在北京市區到昌平郊區的高速公路邊,有次回家時因忘帶錢包無法交高速費,是李軍幫其解圍,隨後兩人在朋友聚會上才漸漸熟悉起來,當時陳紅表示最終選擇他是因為“他像個大學生,質樸、真實,還很內向”。2001年兩人低調結婚,2002年兒子達達出生。2013年竟鬧出了強闖沈星香閨的桃色事件,並牽扯出陳紅與李軍曾於2011年鬧過一次離婚,但因為沒有就財產分割達成協議,所以沒有離成。對於這一傳聞,李軍與陳紅方面均未回覆。
陳紅是軍人,軍婚想借想離都很麻煩!
何為軍婚?軍婚指的就是夫妻雙方或一方是現役軍人的婚姻關係。由於軍人擔負的特殊使命、生活環境和職業特點與普通公民不同,連結個婚都要被批准!當李軍選擇與陳紅結婚的同時,他就開始了被團級以上的政治機關一連串的政治審查。結個婚也是困難重重,除了要打結婚報告,更要遞交介紹信,經審查同意後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才能正式登記成為夫妻,可惜如此艱難才結成的夫妻最後還是沒能走到最後,真是人情比紙薄。
在離婚方面,法律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如軍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礎和婚後感情較好,非軍人一方又無重要、正當理由的,應對非軍人一方進行説服,教育其珍惜與軍人的婚姻關係,調解或判決不準離婚;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或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婚姻已不能繼續維持的,經調解和好無效,應當通過軍人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向軍人做好思想工作,調解或判決准予離婚。這意味着如果一方想離婚,將會面對一次又一次的調解,更要獲得批准才能正式離婚!
喊話沈星:想做小三?監獄等着你!
當你在得知對方是現役軍人配偶時,仍和其結婚或者同居,那麼不好意思,無論你是不是現役軍人,你都已經犯了破壞軍婚罪,最高刑罰將會是3年!當然,如果事先不明知對方是現役軍人配偶,則不會有牢獄之災,所以想做軍人小三的,切記要三思而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