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博主吃“鯊”被質疑引來警方調查,對話網紅主播:反覆確認渠道正規
封面新聞記者 蘇定偉 趙紫君 實習生 鄭娜
一位名叫“提子”的美食網紅博主拍攝水煮鯊魚和燒烤鯊魚的視頻火爆網絡,有科普博主反映,這條鯊魚是國際瀕危野生動物噬人鯊,相當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網紅疑用瀕危大白鯊做美食”迅速衝上熱搜。
封面新聞記者踏訪南充多個海鮮市場,發現這只是這名美食博主一個“秀場”,她從外地購進龐大的、吸人眼球的海水動物,在海洋市場門口擺拍火爆視頻。7月15日上午,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區分局已經介入調查。
22歲美食博主
視頻主打海鮮 而且是“大傢伙”
“北冥有魚,其名為鯤,鯤之大,一鍋燉不下。化而為鳥,其名為鵬,鵬之大,需要兩個燒烤架,一個酸甜,一個微辣。”
也許就是這個美食段子給了“提子”思路,她的美食集中在海洋生物,而且都是大型的,2米長的大鯊魚,20斤的大鱷魚、20斤的金錢鰻、30斤的大土龍、50斤的大鱷龜、60斤的娃娃魚——打開“提子”的視頻,幾乎就是一個海洋生物世界,很多都是常人難以見到的海底動物。
封面新聞記者檢索發現,“提子”在抖音上有一大一小兩個號,一個百萬級粉絲號、一個50多萬粉絲號;在快手上粉絲突破740萬,是一個地地道道的美食網紅博主。
“提子”在視頻中動作簡單粗暴,穿的是JK裙,並不像看上去那樣柔弱。因為嗓門大,被網友戲稱“行走的小喇叭”,每次烹魚要倒很多油,被網友戲稱“油多多”。
網上平台註冊地址是四川南充,博主22歲,封面新聞記者從其多個視頻發現,該人經常在高坪城區和鄉下,高坪警方證實,就是南充高坪人。
“提子”視頻中這些“大傢伙”從哪兒來的呢?
走訪兩家海洋市場
博主自帶“大傢伙”來擺拍
7月15日上午,封面新聞記者來到南充駐春路的“北海灣生猛海鮮”,這是一樓門面建的一個小型海洋市場,多名廣西人在這裏批發海洋產品。經過辨認,一位老闆説他認識博主“提子”,偶爾來市場買點海鮮,大多時候自帶一些“大傢伙”在市場門口“擺拍”。視頻中的“大白鯊”並不是這個海鮮市場出售的,“我們都是賣鮮活小型海產品,這麼大的東西,又是死的,哪個賣?”這位老闆説,“提子”已有一個月沒來了,視頻也不是在他們市場拍的。
這段顯示南充街頭的“大白鯊”視頻到底是在哪兒拍的?7月15日上午,封面新聞記者找到“疑烹食噬人鯊網紅提子”拍攝地點,高坪松林農貿綜合市場一家海鮮平價超市,老闆透露,鯊魚不是從店裏購入,“提子”通過微信聯繫到他,借用場地清洗“鯊魚”,拍攝視頻。海鮮超市旁商店商家告訴記者,“提子”拍攝視頻時,他們也在場圍觀,清洗鯊魚的水管還是用的他家店外的。“提子”一行四人,兩男兩女,開車司機男性年齡較大,幫拍攝視頻的是一個女性,還有一個搬運鯊魚的年輕男子。有人聽到,“提子”叫開車男子“爸爸”。
城裏擺拍後拉回鄉下
燒烤2米長的“大白鯊”
視頻顯示,美食博主在海鮮超市門口,將一包裹拆開,裏面裝着一條體型碩大的“鯊魚”,引來不少人圍觀。“大白鯊”長2米,“提子”睡在“大白鯊”旁邊,明顯短了一截。海鮮超市老闆説,這隻鯊魚應該屬於幼年期,從顏色來分析,應該是冷藏了很長一段時間。在城裏擺拍後,又將這條“鯊魚”運到鄉下二舅舅家裏,對“鯊魚”進行了分割,在室外燒了一口大鍋,很誇張地用了很多調料,尾部用來燒烤,魚體上灑滿了紅色調料。視頻畫面中,左上角寫有“人工養殖可食用”的字幕。
海鮮超市老闆向記者回憶,5月29日,“提子”通過微信聯繫到他,想借用場地拍視頻。當天幾個開着車,抬下一個包裹,包裹裏是一條“大白鯊”。“我現在才知道這條魚可能是國家保護的魚類,不然也不會讓她在我店門口拍。”事前,“提子”通過微信給超市老闆發了100元紅包。“這段視頻已經拍了一個半月了,不知道怎麼現在這麼多人關注!”
博主回應購買渠道正規
魚類專家初步意見“瀕危”
7月14日晚,“提子”在平台直播帶貨中回應,大鯊魚是人工養殖,從正規渠道購買,不是瀕危動物,而是“尖齒鯊”。在電話中詢問“提子”購買渠道時,“提子”在電話中向封面新聞記者表示,她再三和賣家確認,鯊魚來源渠道正規。賣家是誰,貨從哪兒來的呢?“提子”表示暫不方便透露。不知何故,“提子”在抖音和快手上所有視頻已不見蹤影,包括昨天晚上的直播回看也不在,不知是主動隱藏,還是平台勒令下架。
視頻中的“大白鯊”到底是什麼生物呢?封面新聞記者將視頻和圖片發給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南海水產研究所,專家從圖片上初步判斷,這可能是一條尖吻鯖鯊,一般無法進行人工養殖。
尖吻鯖鯊性情兇猛,有襲人記錄,肉質佳,肝油可入藥,分佈於我國東海、台灣海域及南海,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IUCN 2018年 ver 3.1)——瀕危(EN)。尖吻鯖鯊體長可以達到2.75米,體重更是可以達到800公斤,是僅次於鯨魚的海生動物。
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區分局表示,他們將對“提子”的購買渠道等展開調查,鑑定視頻中的“大傢伙”究竟是什麼,是不是國家保護品種。“如果是,將按相關法律對法規嚴肅處理;如果不是,也將及時回應大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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