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庭和林瑞陽又登上熱搜第一位了——“張庭夫婦未直接持股涉嫌傳銷公司”,話題背後信息量似乎很大,沒點知識儲備都快看不懂了。
還好有專業律師幫忙解析,知識點果真很多,直接看結論吧!大概意思就是張庭和林瑞陽早就有意規避風險,通過協議參與運營卻不是公司的直接股東。
更厲害的是,雖然張庭和林瑞陽把自己的風險規避了,但卻毫不客氣地把“好閨蜜”陶虹給坑了。
陶虹是僅有的三個自然人股東之一。
不僅如此,陶虹還用公司名義另外持股了一部分,最後就導致,陶虹不但本人直接持股這家涉嫌傳銷的公司,還成為了第二層面的股東,怪不得前不久有媒體直接放話,陶虹到時候也一樣要被罰款,撤股也沒用。
當然,這並不意味着張庭和林瑞陽就安全了哦。
張庭林瑞陽涉嫌傳銷事件爆發後,各式分析和爆料層出不窮,相關案情也是越來越複雜。
早在3年前,北師大法學院教授印波律師就關注到了張庭和林瑞陽公司商業模式,分析曝光他們有高人支招,反覆強調、不斷修改調整規則,致力於規避傳銷罪的風險。
以上信息結合起來,估計大家也是開始擔心張庭和林瑞陽經歷過這些操作,是不是真的能避免受到懲罰。
還好,從律師角度看,他們的刑事風險不可忽視。
3年前,印波律師就放話警告——將會有無數團隊計酬型企業家身陷囹圄,嚴格查辦,他們都會在5年以上量刑,張庭和林瑞陽都可以被逮捕,並不是説明星就可以自保,有資本背景就可以度日。
3年後,張庭和林瑞陽被立案調查了。
瞭解之後發現,印波律師在張庭和林瑞陽案件曝光後又發了一篇分析,再次明確提到如果有證據表明傳銷詐騙,則有可能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會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關工作人員在採訪的時候,也曾經回覆過,提到張庭和林瑞陽被立案調查的公司,已經具備了三個特徵。
這篇分析裏,律師還提到了一個關鍵字,叫“人跡連鎖效應”,這是一種擴張手段,放到張庭和林瑞陽身上,就是他們會獎勵經銷商與張庭等明星合影的機會。
還有那些羣星彙集的演唱會、遊艇派對和一場又一場“熱鬧”的家人聚會。
這就意味着,那曾經為張庭公司站過台/推廣過產品的40多位明星們並不無辜,他們一直在用自身影響力為品牌背書,陶虹、曹格等明星股東更是脱不開關係,明道、林志玲等深度參與推廣的明星,一樣有責任。
目前,張庭和林瑞陽的社交賬號已經基本被封禁,一向高調行事的二人在事發後也未曾有過公開曝光,明星股東們、品牌代言人們、張庭和林瑞陽的明星好友們也集體失聲,一言不發。
只是從不斷曝光的信息看,真相不可能被掩蓋,相關責任也一定會釐清,從僥倖心理不可取,高人指點也抵不過專業調查,相信他們不可能一直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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