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有媒體公開鄭爽張恆撫養權官司30頁判決書,判決書表明鄭爽每週有三天撫養時間,與張恆發文稱“少量的撫養時間”有些出入。
由於篇幅過長,媒體總結八個關鍵點。
第一、美國的撫養權分撫養決定權和撫養時間,張恆擁有決定權,鄭爽則保留一部分撫養時間。
第二、張恆可以隨時帶孩子離開,或者去任何地方居住。
第三、法院為鄭爽制定育兒時間表,自5月24日起每週三天照看子女,同時有權延長養育時間,具體情況要看鄭爽是不是合格的母親。
第四、鄭爽曾制定育兒計劃,因未安排午休時間被駁回。
第五、鄭爽被認為情緒不穩定,需要接受六個月專業治療,幫助她穩定情緒以及培養為人父母的技巧。
第六、張恆無需鄭爽同意或簽字,可獨自為孩子獲取任何文件。
第七、有關鄭爽是否需要支付贍養費、支付撫養費金額的細節,判決書沒有提及。
第八,法官認為鄭爽和張恆都有過錯,對二人的表態表示失望。
張恆13日清晨發文宣佈官司勝訴,透露奪得一對子女的撫養獨立決定權,但承認鄭爽仍有少量的撫養時間,希望鄭爽未來盡到一個好媽媽的責任。
張恆在文中多次對孩子及父母道歉,最後又為自己代孕行為道歉,承諾會接受國家及法律對自己的懲罰。
從這段文字來看,張恆似乎有帶孩子回國的決定,直面2000萬經濟糾紛案敗訴,以及接連被限制高消費、資產被凍結等問題。
張恆單方面宣佈勝訴,自然沒辦法説服鄭爽的粉絲,她們逐字解讀,把張恆的發文解讀為是鄭爽勝訴,張恆為自己的錯誤行為道歉,稱張恆爭奪的是單獨撫養權,但鄭爽贏得了撫養時間,説明是鄭爽勝訴。
有知情人士發文透露,在丹佛沒有單獨撫養權,離婚後幾乎都是共同撫養小孩,撫養獨立決定權是丹佛最高權限的撫養權。
與此同時,權威機構瞭解到,男方之所以得到獨立決定權,是因為孩子只認識父親,不認識媽媽,接下來張恆只需要在對孩子作出重要決定的72小時內通知母親,便符合法律規定。
張恆及好友秦朝曾公開內部文書,法院判決書認為,張恆給兒女帶來一個充滿愛的家園,確保孩子的需求,鄭爽見過孩子幾次,充其量只是一個熟人,一個陌生人。
同時指出鄭爽在庭審上沒有表明想成為孩子的主要照顧者,也未曾表達出為人父母的興趣,所以法院認為,張恆更可靠和穩定。
不過,張恆和朋友都是截取了部分有利於自己的判決書,從整個判決書來看,鄭爽並未完全敗訴,與孩子相處的時間每年僅比張恆少50天,但的確存在情緒問題,張恆對她的指控也並非子虛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