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晚
歌手薛之謙在演出時
被不明人士用激光筆直射面部
一時間引發網友熱議
相關話題衝上熱搜
視頻顯示,演唱會上
一束綠色光點不斷在
薛之謙臉上游走
薛之謙在舞台上用手遮擋住眼睛稱:
“看到這個綠點了嗎?
他一直在晃我眼睛,
啊,瞎了瞎了瞎了,
把他抓下來,好壞哦!”
據時間視頻報道,對此,南昌國際體育中心工作人員稱:“安保是第三方公司負責。”
南昌市公安局紅谷灘公安分局民警表示,目前正在核查,會處理此事。警方稱:“這個情況我們有相關工作人員去了解了,正在核查中,會去處理此事,最新通告可以關注一下。”
為了避免此類事情再次發生,演唱會組織方表示,將加強對觀眾攜帶物品的檢查,確保類似激光筆等危險物品不得攜帶入場。同時,也呼籲廣大歌迷文明觀演,尊重藝人,不要採取危害他人的行為。
不少網友在評論區呼籲:嚴查!
大功率的激光筆會對人體造成怎樣的傷害?此前,國外曾發生相關案例:
華中科技大學電氣學院教授楊勇分析表示,目前中國現行的GB7247標準將激光對人體的危險度分為四級,測量標準為在光束內觀察激光對眼睛的MPE(最大可能影響)。在標準中,
一級標準的激光,其輸出功率要小於0.4毫瓦,這是因為這種能量的激光在任何條件下對眼睛和皮膚,都不會造成損害,甚至通過光學系統聚焦後也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所以此類的激光產品屬於不必特別管理的類型。
二級標準的激光,輸出功率在0.4毫瓦至1毫瓦之間,人閉合眼睛的反應時間為0.25秒,用這段時間算出的曝光量不可以超過MPE值。通常1毫瓦以下的激光,會導致人出現致暈的情況,因此不能用此類激光直接照射眼睛,更不能用遠望設備觀察這種激光。
三級標準的激光,若光束直接射入眼睛,會對眼睛造成傷害,其輸出功率在1到500毫瓦之間。
四級標準的激光,為高輸出連續激光,其輸出功率大於500毫瓦,有可能產生火災的危險。
據瞭解,當激光筆中發射的激光到達人體視網膜的敏鋭部位後,會對眼部造成傷害。久視炫目的光束之後,也會影響視神經和中樞神經系統,使人出現頭暈眼花甚至噁心等症狀。因此,絕不能用激光光束照射他人的面部或眼睛,也不可用鏡子等物體反射激光。
“使用激光筆時,最好不要讓激光光束直接照射眼睛。”楊教授説,因為這種傷害是不可逆轉的,尤其是這種大功率的激光筆,更不能給孩子玩,避免帶來不必要的傷害。
薛之謙在演唱會結束後,通過社交媒體表達了對這次事件的看法,他表示自己很震驚,沒想到會有人在演唱會上使用激光筆惡意照射。他感謝現場工作人員的及時處理,並呼籲粉絲們在享受音樂的同時,也要保持文明、尊重藝人和其他觀眾。
中國青年報(ID:zqbcyol 整理:張小松)綜合:新聞晨報、時間視頻、19樓論壇、網友評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