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亞鵬與北京泰和友聯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泰和友聯”)的商事糾紛案一事引發關注。
北京朝陽區法院判決李亞鵬方向泰和友聯支付4000萬元及利息,庭審中被提交一段錄音中,李亞鵬表示“我們已經無路可走了……需要怎樣我都可以,需要我跪下、需要我趴下都可以”,引發極大爭議。
3月18日,李亞鵬方代理人對相關爭議作出回應:錄音系李亞鵬多年前語音信息被惡意剪輯、斷章取義,後續會提供完整的錄音信息。
據封面新聞等多家媒體此前報道,3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李亞鵬及其兄長李亞煒被控“欠債4000萬元”一案做出重審判決:李亞鵬方需向原告泰和友聯支付4000萬元及利息,駁回泰和友聯的其他訴求。
一段錄製於2015年4月16日的微信語音在此次重審中被提交。李亞鵬在語音中表示:“我們已經無路可走了,你們需要一個我什麼樣的保障,我給你們一個保障,需要怎樣我都可以,需要我跪下、需要我趴下都可以。”
公開報道顯示,李亞鵬方和泰和友聯之間的經濟糾紛源於前者在雲南麗江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2012年7月,泰和友聯與李亞鵬方就麗江“雪山文苑”項目簽訂框架協議:泰和友聯向李亞鵬成立的麗江雪山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雪山公司”)出資6000萬元,獲得10?股份;雪山公司則確保泰和友聯實際獲得的權益不低於1億元,並可在3年開發期滿後收回固定收益4000萬元。
開發期滿後,泰和友聯卻一直都沒有收到雪山公司的款項。
2015年4月17日,李亞鵬方與泰和友聯簽訂《承諾函》,裏面提到會在這一年的12月25日前向泰和友聯支付4000萬元。
但是此後,李亞鵬方仍未如期支付相關款項,泰和友聯在催款無果後將李亞鵬方告上法庭。
針對上述錄音,李亞鵬方的代理人作出如下回應:
目前,李亞鵬先生與泰和友聯的商事糾紛案尚處於司法程序中。但近日,某些媒體發佈的關於本案的不實報道,被大範圍傳播,產生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對我方李亞鵬先生及雪山藝術小鎮項目的合法權益造成實質性損害,為以正視聽,我方發佈以下聲明:
1、個別媒體發佈的關於本案的視頻中,李亞鵬先生多年前的語音信息被惡意剪輯、斷章取義。我們會聯繫對方要求其公佈錄音來源,並提供完整的錄音信息。
2、其中,線上傳播的視頻航拍片段並非雪山藝術小鎮項目,系盜用其他項目素材。我方嚴重質疑該媒體的基本新聞調查素質。
對於損害雪山藝術小鎮項目及李亞鵬先生名譽的行為,我方保留用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的權利。
同時,我方希望廣大媒體停止傳播不實新聞,不要被個別媒體發佈的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言論,影響公正客觀的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