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晚,愛奇藝官方微博就“倒奶視頻”一事發表致歉文章,並宣佈從即刻起,關閉《青春有你3》所有助力通道。
“倒奶視頻”讓大家再次看到了粉絲對追星的狂熱,也不僅讓人反思,這次事件真的只是浪費食物這麼簡單嗎?
金錢的遊戲:變了味的追星
“你不投我不投,姐姐何時能出頭”“你一票我一票,哥哥明天就出道”……類似的口號標語在粉絲中屢見不鮮。當下很多選秀節目,在節目走向、選手結果、節目形式上,粉絲被冠以“製作人”和“創始人”的名號,誰能出道、誰“站C位”,不再是經紀公司、節目導師、“金主爸爸”等資本方説了算,而是取決於粉絲最終投票數據的排名。
乍一看,這樣的遊戲規則會給人一種“民意戰勝資本”的快感,然而,從最後結果來看,偶像能否出道並不在於粉絲是否喜歡,而是粉絲的購買力説了算。不花錢很難擁有更多的投票權,沒有投票權就沒有出道的決定權,説到底,還是要靠“鈔能力”。
在偶像身上花錢,一方面是偶像帶貨能力的體現,另一方面也被很多粉絲看作“愛的供養”,表達支持的重要手段。發短信投票、購買明星海報早已淪為往事,接機、送禮物、買專輯都顯得過於普通。越來越多的粉絲開始聯合起來,以“眾籌”的方式給偶像以更有力的應援。
換一個角度看,平台和品牌商也正是抓準了部分粉絲對偶像無條件付出的意願,深諳粉絲焦慮、攀比的心理,從而設計出能讓他們反覆花錢的賽制,誘導和助長了粉絲的瘋狂行為。
在各路選秀節目的推動下,“飯圈集資”現象越來越普遍,其數量規模也越來越龐大。飯圈集資的一般流程是,某幾個有公信力的粉絲團體(譬如後援會、應援站等)定下一定數額的眾籌目標,粉絲直接將錢款打入他們開設的賬號中,由這些粉絲團體購買專輯、投票券為偶像事業造勢,或是進行電影包場、購買LED屏幕播放視頻等宣傳行為。
沉默的真相:瘋狂集資的飯圈
2020年2月,《網絡綜藝節目內容審核標準細則》發佈,其中明確規定,節目中不得出現設置“花錢買投票”環節,刻意引導、鼓勵網民採取購物、充會員等物質化手段為選手投票、助力。
圖為《網絡綜藝節目內容審核標準細則》部分內容截圖
但相關細則完全不妨礙某些平台頂風作案,瘋狂的“奶票打投”依舊保留到今年選秀節目中。從品牌方發明“奶票”、聯合節目組設置“飲料榜”等各種榜單、再到粉絲站組織“集資”,這一誘導消費的打投機制,讓各路粉絲陷入畸形的打投競爭中。偶像出道與否不得而知,從青少年粉絲中攫取的鉅額利益早已落進相關方的口袋。
“一開始,各家後援會會溢價購買囤在黃牛手裏的奶票”。資深選秀粉雯雯(化名)對記者透露,由於瘋狂的“奶票打投”,該款產品在節目播出期間基本斷貨。但在“斷奶”又不能停止打投的情況下,大量粉絲便開始自己買奶。其中,為了額外的100票,粉絲需要實打實地支付一款價值149元的酸奶禮盒。
除了打投,送花、應援、充銷量等活動都是後援會工作內容的一部分,而這些活動背後都少不了資金的支出。記者注意到,兩檔熱門選秀綜藝中人氣旗鼓相當的選手粉絲曾在某軟件上開啓“限時集資”比賽,雙方粉絲限時開放鏈接給各自粉絲集資,最終根據數額大小決出勝負。數據顯示,在當晚18時-23時的5個小時裏,粉絲累計支付了超600餘萬元現金,更有某一位選手的粉絲創下5小時集資344萬元的逆天紀錄,而粉絲瘋狂輸出資金,直接將一款打投軟件擠到崩掉。
圖為某飯圈交易軟件粉絲集資數據比拼截圖
伴隨着“決賽周”的花銷越來越大,各家後援會以“團建”等名目發起的集資頻率也相應提高,集資的速度和數額也不斷打破外界認知的上限。
隱秘的角落:亂象叢生的集資
迫切想送偶像出道的粉絲,很容易在這種後援會組織的“打投”氛圍中對集資“上頭”,基於粉絲的氪金能力,圈內集資打投的勢頭由此愈演愈烈、一卷再卷。
“無集資,不選秀”這句話似乎成了很多選秀粉絲的共識。有關飯圈集資、打投、應援的迷思讓不少人感慨資本開始新一輪“割韭菜”。“我也知道花錢追星是一個無底洞,但是沒辦法,我不花錢,自己的愛豆就會落後別人。”雯雯也表達了自己的無奈。
近年來,“未成年粉絲深陷消費貸”“‘粉頭’捲款喜提海景房”“為偶像集資被騙百萬”“某後援會因不夠愛懲罰粉絲”等類似的事例頻見報端,也讓大家看到集資應援這一行為的風險性:不透明、不公開、無憑據、缺乏監管。
所謂飯圈集資,與金融概念裏的非法集資不同,它不以給粉絲個人金錢回饋為承諾,驅動力在於粉絲對偶像的喜愛,同時與追星的社羣文化密切相連。
鉅額的集資資金,一方面刷新着人們的認知;另一方面,也不由得讓人好奇,飯圈集資究竟有怎樣的魔力,讓粉絲即便深知可能會面對自身“超額消費”、集資人“攜款跑路”的經濟風險,仍能創造出一個個短短几小時內便破百萬金額的數字奇蹟?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告訴記者,粉絲集資是否構成非法集資,要根據目的和手段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是用來購買應援物品,或者統一購票、打榜等,只要符合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就應當被認定是多個普通民事主體自主處理自己的消費行為,是合法的。但如果以粉絲集資為名,承諾粉絲可以獲得投資回報,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資問題。
娛樂法專家、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周俊武在接收媒體採訪時表示,為防範風險,集資籌款發起人有義務明確集資目的並保證資金的用途和預先設立的目的一致;粉絲應援會內部應實行透明化管理;此外,第三方集資平台除了要保證所有投資人都能在平台上看到項目的發起人與項目進展情況外,也有必要加強對集資發起者的資質進行審查。
在8日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國家網信辦部署開展2021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其中就包括規範明星及其背後機構、官方粉絲團的網上行為,嚴厲打擊網絡暴力及引發網絡粉絲羣體非理性發聲、應援等的行為。(/楊寬)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