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又蹭熱度?吳京起訴!法院判了

2月19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了吳京與北殼汽車用品(北京)集團有限公司等人格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商家又蹭熱度?吳京起訴!法院判了

判決書顯示,原告吳京訴稱,被告超凡先鋒公司等在合成潤滑油系列產品包裝上,擅用原告肖像進行品牌宣傳與推廣;被告北殼集團作為總公司,在網絡平台發佈上述廣告。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行為構成侵害肖像權、姓名權。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停止生產、宣傳、銷售侵權產品,向原告公開道歉並賠償71.6萬元。

吳京曾申請對戰狼公司限制消費

此前,吳京與戰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戰狼公司”)的糾紛引發關注。

最終,具體判決結果為:戰狼公司賠償吳京經濟損失34萬元、公證費2000元,合計34.2萬元;戰狼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使用並回收、撤除、銷燬含有吳京肖像和姓名的產品和宣傳品;在其經營的網店首頁顯著位置,連續七天刊登聲明向吳京賠禮道歉。

轉自:中國青年報


來源:西湖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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