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倫偷逃税被罰1.06億,明明已經被提醒,為何不及時整改?

3月15日下午,鄧倫偷逃税的相關新聞迅速衝上熱搜。據央視新聞報道,鄧倫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通過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進行虛假申報,偷逃個人所得税4765.82萬元,其他少繳個人所得税1399.32萬元。在税務檢查過程中,鄧倫能夠積極配合檢查並主動補繳税款4455.03萬元,同時主動報告有關部門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最終有關部門對鄧倫追繳税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0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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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倫偷逃税被罰1.06億,明明已經被提醒,為何不及時整改?

新聞曝光後,很快鄧倫通過社交平台發佈致歉信,信中表示自己在配合檢查過程中已深刻反省,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願意承擔相關一切責任及後果。同時也暗示自己不會退圈,因為信中寫道“並且一如既往地積極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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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事件中,有一點值得玩味。據媒體報道,有關部門針對鄧倫偷逃税的回覆中指出,“通過税收大數據分析發現,鄧倫存在涉嫌偷逃税問題,且經税務機關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徹底,遂對其立案並展開深入檢查。”

這句話意味着,在有關部門立案之前,發現問題時其實是給了鄧倫整改機會的,但鄧倫沒有珍惜機會,這才有了今天的結果。

但鄧倫在道歉信中又表示在檢查過程中自己深刻反省、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態度相當誠懇。那為什麼他不能在提醒督促階段就徹底整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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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鄧倫之前已有很多明星在税務問題上栽了跟頭,並且都付出了相當慘烈的代價,比如不久前的薇婭,不但承擔鉅額罰款,至今未能復出。税務問題被查的嚴重後果鄧倫不可能不知道,那麼最大的可能性是,被督促整改時,他已經沒有辦法徹底補救和整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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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部門所説的“整改”,可不是修改文件、數字,上繳“真實”賬本,或者收到提醒督促後就洗心革面就算整改完成。藝人的收入主要來自於參演影視片酬、承接代言費用、參加綜藝、商演等活動的勞務費等等,受收入屬性以及金額決定,正常繳納税費比例非常高,再加上近年來出了限薪令,想躲過這些,明星往往常規的做法會尋找有税收優惠的地區成立公司,比如霍爾果斯,來減少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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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酬給不了那麼多?那就籤陰陽合同,或者以其他分紅等名目分筆支付;這些都是此前範姓女星,以及鄭姓女星被披露過的手法。説回鄧倫,真的存在問題,要怎麼整改?這很可能涉及到以往合作的影視出品方、合作的品牌方,很難找這些公司或品牌重新簽署合同、重新走一遍資金流程、重新繳一遍税。而且,這些專業的做賬手法,肯定也不是鄧倫個人所為,所以只能認查、認罰了。説到底,明星本身就是高收入,多點社會責任感,少點對金錢的貪念,本分做人、認真演戲,明明白白賺錢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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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想説的是,鄧倫的“損失”,絕對不止1.06億罰款這麼簡單。目前鄧倫主演的電視劇,尚未播出的有《畢業季》《夜旅人》等作品,參加的綜藝有《大偵探7》,同時還有十幾個代言,目前已經有品牌和他解約。如果因為鄧倫電視劇無法播出、綜藝要將他的鏡頭刪減,那麼鄧倫恐要賠償違約金,而且未來也很難在娛樂圈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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