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換人生28年”姚策生母杜新枝回應偷換質疑:已投訴許敏代理律師,控告網暴者
6月2日,網友“豫聞中原”發佈文章,“錯換人生28年”姚策生母杜新枝回應偷換人生質疑。
文章稱,針對許敏的代理律師李聖在網上發佈未經核實的“偷換人生”等虛假信息,並以此為噱頭網上公開直播炒作,對姚策的生母及其家人造成嚴重傷害。本人已實名投訴,北京市律協已作出書面回應,對李聖相關問題立案調查。針對許敏及個別網友網暴我方的行為,我作為受害者已向司法機關進行控告。
杜新枝聲明
大家好,我是錯換人生28年的姚策生母,在過去一年的時間內,從當初知道這件事情的意外、到認親時的驚喜,從陪同姚策住院時的陪伴、直至姚策離世後的痛苦,人生所經歷的悲歡離合在一年的時間我都在默默承受。很感謝網友們對這次事件的關注,在最近一年裏,我們一直在努力尋找真相,下面我將對這次事件詳細説明,請廣大網友明辨:
一、產子
1、去淮河醫院
我於1985年順產一女孩大腦發育遲滯。1991年又意外懷孕,因計劃生育嚴管,回郭爸老家開封蘭考養胎。河大淮河醫院(原開封醫專二附院)是開封當時最好的醫院,加上檢查發現孩子有臍帶繞頸,故去往淮河醫院待產,當時為躲避計劃生育二胎處罰,病歷將一胎女兒登記為產後死亡。對於他人質疑醫院工作人員郭希志與郭爸系親屬關係,警方已作出調查結論確認非親屬。
許敏當時在九江生活工作,許敏孃家在開封,許敏本人曾自稱,其嫂子的媽媽時任護理部主任,嫂子的妹妹等多名親戚在該醫院工作,許敏生產時,其親屬全程陪護。
2、住院及手術時間
因孕檢發現孩子臍繞頸,我5月9日提前住院待產,15日簽字確認次日(16日)剖腹產。產子約3天后,醫生抱孩子來,讓我餵奶未果,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孩子。
病歷及許敏自述:許敏15日產子,許敏17日看到孩子並餵奶,19日上午出院。按病歷日期,許敏帶着孩子出院時,我本人尚未見到孩子。綜上,許敏比我提前見到孩子,也比我提前出院,所以我不具備偷換孩子的客觀條件。
3、我入院時未隱瞞乙肝病史,入院檢查單上有顯示抽血化驗了乙肝兩對半,但因醫院管理混亂造成化驗單丟失,法院終審宣判時已認定上述情況。
4、兩個孩子出生時的健康指數
新生兒健康指數最高值為十分,病歷顯示,新生兒體檢姚策健康指數9分,郭威健康指數6分且有二度窒息。19日許敏在知悉上述情況下,不知何因錯抱健康指數較高的姚策出院。故按常理推測,我本人不可能用健康指數高的孩子去換健康指數低的孩子。
5、雙方病歷顯示,我的病歷完整如實填寫家庭地址,夫妻雙方姓名。許敏的病歷填寫的地址是開封的地址,且未寫明夫妻關係及孩子父親的姓名,年齡也不符。按常理推測,如果是我想偷換孩子不會把自己的詳細身份信息及地址説明。
6、出院後的户口和姓名
根據姚策及許敏描述,許敏出院後孩子一直在開封隨許敏的媽媽生活,4歲才去九江。我出院後仍帶着郭威在蘭考農村,郭威3歲時,我們回到駐馬店,乙肝疫苗打了好幾年,直到孩子體內有抗體為止。因當初在蘭考農村辦的準生證只能辦農村户口,所以我向在駐馬店的單位申請了準生證,準生證1995年辦結。給郭威上户口時,本應按我的上户口時間1995年6月16日(農曆五月十六)上户,但考慮到系提前剖腹產,遂上户日期往後推遲兩天,加上日子(農曆五月十八)比較吉利,就填成了5月18日,但給郭威過生日一直都是按實際生產時間。我們從未讓郭威留級、輟學,他1992年生,2013年大學畢業。
7、房子為什麼不在郭威名下
2012年郭威讀大學時我們給他買了商品房,但房貸需提供銀行流水,郭威讀書期間無經濟收入,銀行流水不達標,所以只能用郭爸名字購房,但確實是給郭威準備的婚房。另該套住房因開發商產權問題至今未拿到房產證。
二、發現錯換認親和救治經過
1、姚策住院
2020年2月15日,姚策在景德鎮第三人民醫院確診肝癌晚期,22日專家明確告知許敏及姚策已不能肝移植。3月16日姚策在上海驗血發現和許敏夫婦血型不同,後許敏夫婦通過“江西神州司法鑑定中心”做了一份許敏和姚策的親子檢驗報告,顯示姚策與許敏無血緣關係,後一直隱瞞姚策實情,直到2020年4月24日新京報報道之後姚策才知情。
2、神秘電話
2020年3月底我剛做完肝病手術,4月上旬郭爸接到來自河南開封尾號8088電話稱有事,郭爸質問對方如何獲得其電話,對方自稱系郭爸老家的村支書提供。隨後郭爸向村支書確認,被告知系對方假借鄉政府領導之名索要的電話。
因對方採取不正當手段獲取電話,又不明身份,對方又一直不説事由,卻一味要求見面,擔心電話詐騙,因不會拉黑電話,拔掉了手機的其中一張電話卡,另一手機號正常使用。而後對方開始給我致電,與我確認在淮河醫院生過孩子,説我可能涉及一起錯抱嬰兒的醫療事故,稱如果我配合好了能給我幾十萬元錢,我回復説不可能,我家孩子沒抱錯,不要錢。隨後告知郭威相關情況,郭威勸説對方可能是詐騙電話,不要理他。隨後對方通過警方找到郭威,後許敏與郭威進行親子鑑定。
3、雙方認親
2020年4月24日,新京報第一次報道出該事件,我當時就給姚策轉了一萬元。4月30日兩家在九江認親,我們準備各種禮物,親屬湊八萬元交給姚策。
4、上海看病
2020年6月至8月,我們全程陪同姚策看病,因淮河醫院贈給姚策的藥物由許敏夫婦保管,姚策按期注射時,許敏夫婦會攜帶藥物前去醫院看望,且路費及酒店住宿均由姚策負責。自此姚策治療費許敏夫婦未再支付。
5、起訴醫院
經多次與淮河醫院協商未果,兩家決定一起起訴醫院獲受理立案,我們的訴求是追查事實真相、依法賠償。案件開庭前兩家對醫院賠償款除醫療費後的分配問題進行協商,提出許敏分得六我分得四,但許敏不同意六四開,堅持她八我二,因未協商一致,許敏單方撤訴後更換律師。
6、姚策病重遭討賬
2021年春節前姚策病重在浙江杭州治療,姚策自覺時日不多,想跟大家一起過個團圓年,姚策岳父多次給許敏夫婦打電話,對方均不接聽。姚策無意中發現許敏與他人聊天信息顯示,許敏以“吃着我的糧,住着我的房…”等言論透露出索要姚策房產。姚策看後因此負氣吐血,病情加重,住院期間許敏又找姚策簽署房屋過户手續。
7、許敏4次募捐未用於姚策治療
據許敏及其單位捐款信息證明,許敏及其丈夫姚師兵的工作單位共發起四次捐款。其中九江中醫院一次,九江衞健委一次,九江三院兩次。捐款去向不明,未用於姚策治療。
8、北京看病
姚策前往北京安樂治療意見系在家庭羣協商確認,許敏夫婦在羣裏均知情。而在姚策病危時想見許敏夫婦,委託人給許敏打電話,但許敏提出必須先把房子過户到她名下,才去北京看望姚策。
9、最後一程
3月23日姚策在北京病逝,當天下午許敏給網友聊天顯示在找律師給姚策妻子打官司,25日上午在景德鎮下葬,許敏上午十點左右到達靈堂,十分鐘後離開,下葬時不在場,而是回九江起訴姚策的妻子和孩子索要房產。
10、錯換變偷換
自2月23日起,許敏夫婦及其代理律師李聖開始在網上公開將“錯換事件”改稱為“偷換事件”,致我和家人長期遭受網絡暴力。後郭威告訴我,律師認為按錯換人生起訴賠償較低,所以要借“偷換”吸引更多關注,增加賠償額度。
許敏夫婦以我“偷換”孩子為由向開封警方報警,隨後警方針對我等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調查核實,認為不符合刑事立案條件,不予立案。5月8日,許敏、姚師兵、郭威起訴淮河醫院侵權糾紛案第二次開庭,因許敏臨時追加我為被告人而休庭。
三、申請司法維權
1、針對許敏的代理律師李聖在網上發佈未經核實的“偷換人生”等虛假信息,並以此為噱頭網上公開直播炒作,對姚策的生母及其家人造成嚴重傷害。本人已實名投訴,北京市律協已作出書面回應,對李聖相關問題立案調查。
2、針對許敏及個別網友網暴我方的行為,我作為受害者已向司法機關進行控告。
綜上,在這起錯換人生28年事件中,我們一直在要求追查事件真相,卻被不懷好意之人渲染為偷換孩子,請廣大網友針對以上聲明,辨別到底有無偷換孩子一説,如果是我偷換,不可能將當時健康指數為9分的姚策換成健康指數僅6分的郭威,況且我並未比許敏提前出院,還留下了比許敏家庭更為完整的家庭信息及住址。
事已至此,我本人遭到網暴和謾罵攻擊,不得已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作為錯換人生28年的最大受害者,不僅錯失與兒子親情陪伴的28年,最終我還失去了親生兒子,長期沉浸在悲痛中無法自拔。接了下來我和郭爸希望停止網暴,迴歸平靜生活。
【來源:武漢晨報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