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 懂懂筆記(ID:dongdong_note),作者:神樂,創業邦經授權發佈。
在2022年的倒數第四天,微念通過公眾號發佈消息稱:其與李子柒的糾紛,在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調解之下達成和解。這也宣告這場持續了五百多天的“官司”終於是落下了帷幕。
和解消息一出,就有媒體報道稱李子柒將復出,而且合作對象仍會是微念——這讓不少李子柒的粉絲在詫異之餘也歡呼雀躍。
其實,在最近幾年間,頂流網紅“硬扛”MCN,與經紀公司鬧矛盾、起糾紛的新聞,可謂不絕於耳。對於頂流網紅與MCN頻繁“撕破臉”的現象,網絡上的觀點也開始分化。
有網友認為,頂流網紅之所以“手撕”MCN,是因為MCN心太黑,合約套路太多,壓榨、剝削簽約的網紅;也有行業人士指出,網紅成名之後的膨脹、貪婪,才是導致MCN與網紅“鬧掰”的原因。
那麼,頂流網紅與MCN間的“對決”究竟有無贏家?網紅與MCN間的分分合合,究竟出於什麼原因?
網紅、MCN“互撕”無贏家“説句大實話,網紅和MCN可以共患難,但很難共富貴。”
聊及頂流網紅與MCN相爭的話題,廣州一家MCN的負責人胡楊(化名)感觸頗深。如果説,網友對於頂流網紅與MCN之間的“對決”已經見怪不怪,那麼作為行業人士,她對於類似的現象,更是習以為常。
網紅作為MCN孵化、培養的對象,早在簽約、合作之初,姿態通常都是比較謙卑的。然而,網紅一旦小有名氣了,甚至成為領域的頂流,自然避免不了會自我膨脹,於是會爭取更大的利益分配,甚至是更高的主動權。
如果MCN無法滿足其訴求,網紅往往會仗着自身影響力,將與MCN之間的矛盾放上台面,利用輿論壓力,迫使公司屈服。但胡楊坦言,這往往也是一步“險棋”。
“縱觀近幾年手撕MCN的頂流網紅,即便贏了官司,也很難重回巔峯。”她指出,除了李子柒之外,公開與MCN “對決”的網紅,為人熟知的有不少,另立門户的更是比比皆是。
2020年初,消失了三個月的知名美妝博主張凱毅,通過視頻自曝與經紀公司產生糾紛,微博大小賬號均被“收回”無法登錄,只能另開新號,同時轉戰抖音,利用原有影響力,艱難迴歸。
因為與合夥人遊絮產生矛盾,李杭澤放棄了坐擁3000多萬粉絲的“浪胃仙”賬號,重新註冊賬號做吃播。但截至目前,其新賬號“真的浪胃仙”粉絲數僅為400 餘萬,遠不及巔峯期。
相比之下,通過“塑料牛排”一戰成名的小翔哥情況稍好,在經歷與公司糾紛、官非之後,只能另起爐灶,重新吸粉。但如今,其在 B 站上的新賬號“拜託了小翔哥”視頻播放量幾十萬、上百萬,與之前“翔翔大作戰”賬號視頻動輒幾百萬的播放量相比,還是有不小的差距。
然而,行業內類似與MCN產生糾紛,甚至對簿公堂,並影響到賬號運營、內容更新,導致粉絲減少、流量被瓜分的頂流網紅並不少。即便後續重新迴歸,能夠收回的影響力“失地”也都十分有限。
“可一場糾紛鬧下來,MCN也不見得是最終贏家,只能説是兩敗俱傷。”胡楊指出,一旦失去了頂流的影響力支撐,MCN在孵的其它IP流量較有限,難以承接頂流“出走”後撂下的大量業務,給公司造成巨大損失。
在與李子柒對簿公堂之後,微念試圖通過另立品牌“臭寶”取代“李子柒”銷售螺螄粉產品。儘管營銷上,微念不遺餘力,但現實是“臭寶”品牌短期內,無法取代“李子柒”,前者電商旗艦店的粉絲數與後者相比,差距十倍起跳。
“有時,頂流網紅甚至可以決定MCN的生死,再舉一個不太恰當的例子。雖然不是因為糾紛,但張大奕口碑塌房,連着將如涵推向深淵,從股價大暴跌,到一年之後的退市,都足以證明,頂流決定着MCN的生命力。”
胡楊無奈地説,頂流網紅只是MCN集體的IP代表,雙方的矛盾一旦深化,甚至拿到枱面上説,對於IP的負面作用都是空前的,且不論糾紛最後如何化解,頂流網紅、MCN都避免不了兩敗俱傷的局面。
那麼,既然道理如此簡單,頂流網紅與MCN之間,為何不能各讓一步呢?更深層的“雷”似乎還得從行業的潛規則説起。
“強弱易位”觸發再分配危機?“網紅與MCN之間的矛盾,從一開始簽約、合作就埋下了伏筆。”
幾乎所有頂流網紅與MCN之間的糾紛,關鍵焦點都是“不平等”的合約,及背後所導致的利益分配不均。前美妝博主、如今在杭州經營MCN的雪梅稱,網紅幾乎都是在成為頂流之後,才開始指責MCN合約存在“不平等”條款。
既然早知合約有問題,網紅為何不從一開始簽約、合作就指出來。非要等有一定名氣之後才開始維權?
其實網紅與MCN簽約時,由於名氣、影響力都比較有限,所以姿態相對卑微。
“為了得到MCN培養的機會,即便明知條款苛刻,也只能硬着頭皮籤。”然而,一旦網紅的影響力漸漸增強,甚至成為行業頂流,便會想着與簽約公司,坐下來公平地重新談一談利益分配。
雪梅坦言,即便網紅明知,曾經的“不平等”條約是自己白紙黑字簽下的,但難免會仗着MCN仰仗現有的影響力,試圖推翻原有協定,爭取更大的權益,甚至是工作決策的主動權。
由於網紅影響力大,一旦糾紛鬧大了,即便網紅毀約在先,粉絲自然會一邊倒指責MCN:如果不是合約的套路太深,甚至忽悠網紅簽訂“賣身契”,網紅怎麼會不滿呢?
那麼,網紅剛入行時,與MCN簽訂的合約,真的有那麼黑嗎?
“我承認,行業的確存在少部分黑心MCN,通過誘騙的手段,讓網紅簽訂十分不平等的‘賣身’合同。可大部分MCN經營還是合法合規的,與網紅簽訂的合同條款之所以看着苛刻,只是因為MCN也要保障自己的收益。”
雪梅透露説,不少MCN一開始與新人網紅簽訂的合同,通常會規定網紅與公司的收益分配,通常為“二八開”甚至更高,網紅若跳槽,往往也要支付動輒幾十萬、上百萬的違約金。
畢竟,MCN在孵化、培養網紅時,所需要投入的資金、資源、團隊精力頗高。同時,相比其它行業,網紅“二八定律”明顯,MCN投入成本所培養的網紅,不一定都能成功出道,成為頂流更是難上加難。
於是乎,MCN 設置苛刻條款,很大程度是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曾有業內人士粗略統計,培養一名百萬級網紅,算上保底基礎工資、推流費用、服務團隊等成本的投入,至少需要 50~60萬。
一旦網紅小有名氣,公司需要收回培養該網紅,以及大量“失敗作品”的成本,並從成功IP的商業運作中賺取更大收益,“若沒有苛刻的合同條款,網紅一有點名氣就跳槽,MCN肯定是要虧大錢的。”雪梅如是説。
那麼,既然頂流網紅已經證明了自己潛力,沒有“失敗”的風險,MCN也能從後續合作中賺取更大收益,此時重新梳理、協商公平的利益分配,從而避免雙方矛盾激化,又有何不可呢?
雪梅坦言,除了遵守“契約精神”之外,由於網紅影響力大了,已經不是曾經卑微的新人,MCN的立場也在逐漸走弱,自然缺乏一定安全感。一味妥協網紅難免得寸進尺,之後MCN想要管理對方,也就變得異常困難了。
正因如此,一旦網紅走上頂流,MCN在合約期內不但不會重新協商利益分配,有的甚至會加強對網紅的管控,試圖提升話語權,直至雙方矛盾激化,對決一發不可收拾。
事實上,網紅和MCN的糾紛,本質上跟明星與經紀公司的矛盾一樣,是發展當中“強弱易位”所造成的必然結果:一方是昔日的“委屈”需要得到釋放,一方是平衡成本,並從中賺取更大收益。
頂流網紅與MCN難共處據法律界人士粗略統計,僅2016至2020年,網紅與MCN之間的糾紛案件就高達350餘件。2022年3月,在“浪胃仙”李杭澤與遊絮糾紛白熱化時,就有行業人士指出,這或將不會是最後一起網紅“出走”MCN事件。
而胡楊、雪梅更是一致認為:目前有不少頂流之所以還未“出走”MCN,並不是因為雙方的矛盾尚未激化,而是為了利益,艱難忍讓着。一旦雙方忍讓超出一定限度,矛盾難免一觸即發。
由於頂流網紅、MCN發展中,存在着“強弱易位”現象,因此也決定了無論合同權責、利益分配再怎麼完善,都避免不了網紅“出走”的發生。
網紅與MCN 之間所需要的是立場的平衡,而非強力的制約。
不少行業人士也認為,網紅與MCN關係處理得比較好的,當屬李佳琦和美腕,儘管李佳琦並未參股美腕,但美腕已與李佳琦成立多家合資子公司,雙方實質上為合夥人。
但深諳人性沉浮的雪梅則認為,並不是任何頂流網紅都像李佳琦,也並不是所有的MCN都能做到美腕這份上。
李子柒和微念,就是最好的例子。頂流網紅與MCN間的對決,將持續存在着。
“現在有很多網紅在新人時期,都不養小號了,因為合同規定了無論大號、小號,所有權都是屬於MCN機構。但會借用助理、朋友名義,養個新的賬號,通過第三方視角,記錄網紅日常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吸引關注。”
她坦言,類似第三方視角賬號,通常不在MCN合同限制的範圍內,一旦與公司鬧矛盾,也不至於被盡數收回。而後續,網紅可讓第三方視角賬號“轉正”避免了從零開始的風險。
至於MCN,為了避免培養網紅過程所出現的“強弱易位”現象,不少也都開始同步培養多個 IP,更不會將所有的精力,都傾注在一個人身上。即便頂流網紅“出走”或塌房,也不至於造成嚴重損失。
網紅看到 MCN 擁有多個成熟IP,自己不再是公司唯一流量依靠,在索要更大的利益分配,甚至是決策主動權時,也有一定的顧慮,從而減少矛盾激化的可能。
「結束語」正因為有了大量行業的前車之鑑,網紅與MCN在暗地裏博弈,通過減少對各自的依賴,在爭取更大權益的同時,避免撕破臉的事情發生。為了利益勉強維持着所謂的和諧友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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