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曉彤關聯奶茶店因特許經營許可證糾紛被起訴,而作為該奶茶店的關聯人員,關曉彤本人也被起訴,在事態逐漸發酵後,關曉彤以及奶茶店紛紛做出回應,沒想到這波回應更敗好感。
首先,奶茶店公開聲明關曉彤並非合同主體,也沒有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其次,此事給關曉彤帶來的困擾該公司表示非常抱歉,但至於特許經營許可證這一問題,該奶茶店隻字未提。
奶茶店的回應把關曉彤摘得一乾二淨,而關曉彤的回應也是不痛不癢,工作室針對人身攻擊以及誹謗言論已經委託律師取證,對於關曉彤與奶茶店的關係,也沒有作出回應。
在雙方紛紛作出聲明後,不少關曉彤的粉絲反過來抨擊奶茶店,稱是奶茶店經營不佳,結果讓關曉彤出來背鍋,言外之意,無論是在粉絲眼中還是雙方的聲明,都在向外界吐露這樣一個聲音,那就是,關曉彤沒有任何關係,不應該“連坐”。
據悉,如果企業沒有特許經營權是沒有資格招代理的,同時還會被沒收違法所得,奶茶店本身,理應被起訴。
而看到這裏,網友也差不多要心梗了,只想説一句,求求這些明星了,能不能有點兒社會責任感啊!能不能多珍惜自己的明星效應啊,能不能別一出事就想着撇清關係啊!娛樂圈明星不就是這樣一步步敗光好感的嗎?
這波奶茶店出事,關曉彤真的不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麼?有網友表示,奶茶店循環播放關曉彤的物料,而且本人多次參加奶茶店線下活動,尤其關曉彤的父親還持有35%的股份,如果沒有關係,那這些事實又算什麼呢?羣眾因為明星效應購買東西,但真的當羣眾都是傻子嗎?
從以往奶茶店的宣傳視頻中不難看出,店家一直在宣傳關曉彤是該奶茶店的店長,甚至在推廣具體產品時,還不忘拉上關曉彤,強調他們之間的關係。
那麼按照法律規定,關曉彤是否應該承擔此次特許經營許可證糾紛的責任呢?其實按理來説關曉彤並沒有參與經營,無需承擔因此產生的糾紛責任。可關曉彤被起訴,也絕不僅僅只因為此次許可證的風波。
此前有加盟店代理公開爆料,稱奶茶店此前一直宣稱拒絕加入奶精粉,但私下裏卻加入奶精粉,這種涉及虛假宣傳,也很嚴肅啊!
而根據2018年最新修訂的《廣告法》具體規定,代言人明知或應知廣告虛假宣傳仍代理推薦,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同時,根據相關部門規定沒收違法所得,還要進行罰款。
該奶茶店曾經以“一天不端奶茶杯,孤獨一生沒人追”作為標語,這也讓不少消費者覺得很冒犯。
值得注意的是,明星代言翻車這件事屢見不鮮,此前馬伊琍也陷入過類似的風波,那麼當時馬伊琍是如何做的呢?
反過頭來再看關曉彤的回應,看破不説破。
此外,關曉彤這種推廣翻車的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去年還因為植物肉一事被網友吐槽。
接二連三的敗光好感,網友對關曉彤已經逐漸無語,甚至還有網友隔空喊話鹿晗,內涵鹿晗眼光有問題,還有網友勸鹿晗抓緊分手。
近些年來明星代言推廣翻車後火速撇清關係的例子實在太多,最終只有那些加盟商受傷,可他們最初也是因為明星代言,信得過明星的影響力才選擇加盟,希望明星們能對得起那些信任你們的老百姓吧!別一味的割韭菜,卻忘了初衷,最終只會敗光路人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