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吳亦凡對去年的一審判決表示不服,提起了上訴,因此7月25日該案進行了二審,不過具體情況並未公開,結果擇日宣佈,但有消息稱二審結果應該是維持原判。
去年吳亦凡被判13年,同時還要驅逐出境,對於這個結果吳亦凡內心很慌,畢竟他的事業全都在國內,出獄後還想繼續和粉絲互動,如果徹底離開可就麻煩了。畢竟吳亦凡進去這麼久,被各大合作方索賠,他自己和家人名下的財產幾乎都空空如也了。
吳亦凡出道後,他的心腹都是家族成員,尤其是他的表哥吳林,在吳亦凡的商業版圖中佔據重要位置。在吳亦凡最火的那幾年,吳林名下曾關聯19家公司,全都是為吳亦凡一人服務的,可以想象吳亦凡當時的吸金能力。
要知道吳亦凡之前名下才只有4家企業,足以見得他對錶哥的信任,也可以看出吳林在團隊中的重要性。
正是因為兄弟倆的利益捆綁很深,除了吳亦凡媽媽之外,最不想他出事的就是吳林了。之前都美竹曝光吳亦凡的時候,就曾提到吳林一直幫着吳亦凡“選妃”,有時候甚至為了盯着那些小姑娘,還會堵在客廳。
吳亦凡出事後,索賠的合作方也只能找到和他企業關聯的吳林,目前吳林已經被執行1.45億,但他一分錢都沒還,已經多次被限制高消費了。目前公司已經不能正常運營,當然吳亦凡都進去了,想運營也沒有由頭了。
不過這裏也能看出,吳林還在外面逍遙自在,並沒有被吳亦凡的事牽連,是吳亦凡沒供出別人,還是都美竹説謊了?畢竟協助吳亦凡做那些事,也是違法的。
萬眾矚目的明星總是被所有人捧在手心,這就導致他們很容易迷失自我,同時也膽大包天,做什麼事都肆無忌憚。人是環境的產物,明星身處充滿誘惑的娛樂圈,身邊人不僅不多加規勸,反而縱容包庇,只會讓他誤入歧途。
還記得當初吳亦凡曾在節目上公開徵婚,或許在他心裏其實也渴望温馨的家庭生活,只是自持偶像身份,又不能隨意戀愛結婚,才選擇這條不歸路吧。
不得不説,吳亦凡還是很有奉獻精神的,自己俊美的長相和高大的身材不能只屬於一個人,畢竟就連女明星都難逃他的魅力,因此他希望自己能夠屬於大眾,最好能給每個女孩一個家。
可惜吳亦凡的方式太可怕,不僅毀了很多女孩的生活,同時也毀掉了自己的人生和事業、形象,這波損失慘重,實在得不償失。
同時吳亦凡的事也給娛樂圈其他明星敲響了警鐘,明星只是一份職業而已,最大的區別是他們的職業要面對大眾,一舉一動都對粉絲和青少年有很大影響。所以身為公眾人物,要時刻謹言慎行,才能對得起粉絲的殷殷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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