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打工者爆料,曾經參與鄭爽《倩女幽魂》的拍攝,簡直就是累得慘不忍睹,幾乎每天都是18個小時高強度工作,熬夜是常事,有時你剛躺在牀上,凌晨1點多鐘還得起來收器材,40多度的高温,還得轉場5次。而鄭爽覺得熱,非要一個空調到山頂,結果10個產物一起搬笨重的中央空調,其中一個人因此還閃了腰,可是鄭爽連問都沒問一句。
這樣的工作強度,場務正常,工資是300元一天,可在這個劇組只能拿到200元一天。
據説鄭爽總共拍攝《倩女幽魂》77天,總收入1.6億,每天工資是208萬。
簡直就是貧窮限制了我的想象,全國還有幾億人月工資不足1000元,也就是很多普通人一輩子掙的錢還不如鄭爽一天掙的錢。
為什麼明星的工資那麼高?
就連科學家一輩子也達不到那麼高的收入。
另外張恆爆料鄭爽公司做陰陽合同涉及偷税漏税,而相繼有很多明星也開始註銷自己的工作室。
是不是也應該好好整頓一下娛樂圈,把高薪留給科研和一線人員,正確引導年輕人的價值取向,而不是每天都夢想着做明星和網紅。
至於那些明星為什麼有那麼大的價值,那麼高的薪酬,説到底,作為我們普通人確實不應該過度崇拜明星,否則有些明星狂妄得已經忘了自己也不過是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