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時隔近一年多,吳亦凡涉嫌強姦罪一案終於等來了最終判決結果!
據央視新聞公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對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附加驅逐出境。
根據官方報道,吳亦凡在2020年11月至12月期間,在自己家中趁着三名女性醉酒,不知道反抗以及沒有反抗的能力情況下,強行和三位女性發生關係,這就是強姦罪。所謂的聚眾淫亂罪,是在2018年組織另外2名女性酒後進行亂淫活動。
對此結果,網友們震驚之餘也覺得是意料之中,畢竟吳亦凡犯罪是鐵錚錚的事實,只是沒想到可能是13年。大家紛紛感慨“見證內娛歷史”,確實是一個大新聞,但這也是吳亦凡完全自作自受,必須要承擔的結果。
現在看到吳某凡的官方新聞,甚至有點恍如隔世的錯覺,畢竟娛樂圈日新月異。但去年他和都美竹對線陣仗之大,起初依舊妄想用錢擺平一切,還滿口謊言稱如果做了壞事就把自己送進監獄,虛張聲勢的樣子有點像李某峯。
最後如他所願,事情越鬧越大,都美竹和其他受害者相信法律正義,經過當事人一系列發聲和舉報,2021年7月31日吳亦凡被網絡舉報與多名年輕女性發生關係,涉嫌強姦罪依法被刑事拘留。
2021年8月16日,警方發佈第三份官方聲明,經過警方依法調查,吳亦凡最終被證實涉嫌強姦罪被刑事逮捕。2022年6月10日,朝陽法庭發佈一審通知,表示因涉及受害者隱私,案件採取不公開開庭審理方式。
吳某凡罪名落實後,各大媒體都刪除了早前關於他的所有報道信息,吳某凡參與的歌曲、影視綜要麼是下架處理,要麼換頭打碼,從此讓他徹底消失在互聯網,畢竟是劣跡斑斑臭名遠揚的法制咖。做人的道德底線完全丟失,就該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希望在牢獄裏反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