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剛出生都像是一張白紙,但是隨着年齡的增長就會在性格行為方面產生很大的差別。
這就和成長環境和家庭教育息息相關了。
父母愛孩子的心不容置疑,但是假如愛變成了溺愛,就會得非所願了。
還記得2010年那個在河北大學校園內撞了兩名女同學後,嘴裏還叫囂着“我爸是李剛”李啓銘嗎?
十年過去,他怎麼樣了呢?
十年前,李啓銘剛22歲,正是瀟灑自如的年齡,也正是談戀愛的時候。
一天晚上他喝完酒後駕着父親給他新買的汽車,載着女友,在河北大學新校區生活區中醉酒駕駛。
那會他醉意正濃,加上開着新車心中有着些許的小傲嬌,車開的飛快他還認為自己很帥。
有的同學聽到發動機轟鳴的聲音後大老遠的躲開了,但是正在校園內散步的兩名女生,就沒那麼幸運了。
李啓銘駕着車壓根就沒看到正在悠閒散步的兩位女生。
不幸就這樣發生了,兩位女生被車撞的飛了起來。
隨後,李啓銘被聞聲趕來的保安和路過的學生一起攔了下來。
兩名女生被送醫院後,一名女生當場死亡,一名受傷。
而李啓銘下車後,不輕不癢的一句話:
“有本事你們去告我,我爸爸是李剛”。徹底激怒了所有的人,也將他的父親大人是誰,推向了輿論的焦點。
隨後李啓銘被警方帶走。
或許此時的李啓銘想的還是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自認為身後有一位能力大的父親。
但是很快他就將會被打臉,已經22歲的成年人,心中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還認為自己的父親能替自己擺平這件事。
很快人們便得知李啓銘嘴中的父親李剛,當時是河北保定市公安局某分局的副局長。
被引起高度關注的父親李剛,面對洶湧的指責,向受害人及家屬誠懇道歉,並深深的鞠躬。
李剛説:
“自己沒有盡到父親的責任,同時不會利用權力來干擾孩子接受法律的制裁,並願意支付受害人賠償金。”與此同時,李啓銘也終於在獄中留下了悔恨的淚水。
最終,李剛賠償了受害人家屬46萬元取得諒解,李啓銘被判6年。
在四年前,李啓銘已經出獄。
當時他在接受記者採訪的時候表示:自己還沒見到父親,父親下落不明,希望父親能儘快回家,一家團聚。
李剛也許是對兒子太失望了,所以先隱藏了起來。
其實李啓銘出獄後的日子也很難過,他幾次想找工作,都沒有單位用他。
錯誤已經發生,李啓銘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浪子回頭金不換,希望李啓銘能重拾信心,通過自己的努力早日挽回父親的心。
結語:
幫孩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才是父母給予孩子最寶貴的禮物。
攢錢不如培養個好孩子,就是這樣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