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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小慧君”被刑事立案,該讓誣告者付出代價 | 新京報快評

由 高會雲 發佈於 娛樂

▲被誣告者孫灝羽在微博公佈的刑事裁定書。圖/孫灝羽微博

| 楊末

為實現個人目的,不惜虛構他人性騷擾。日前,這起網紅虛構性騷擾事件有了新進展。

據紅星新聞報道,今年5月,擁有千萬粉絲的博主“小慧君”(劉某慧)社交網絡賬號被封。隨後,一份法院判決書引起熱議。該判決書中認定“小慧君”等人為實現“低成本”解約目的,虛構赤度公司法人孫灝羽性騷擾的短視頻,用輿論施壓赤度公司,其行為侵犯赤度公司名譽權。

近日,孫灝羽在社交媒體拍照上傳一份刑事裁定書,稱“誹謗罪刑事已立”,而從其上傳的刑事裁定書內容看,其中就有“益陽市大通湖管理區人民法院具有本案管轄權”“指令湖南省益陽市大通湖管理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等表述。

擁有千萬粉絲的網紅博主,為了與公司達成“低成本”解約的目的,居然請來“軍師”策劃老闆性騷擾自己的“小作文”,真是令人大跌眼鏡。此前,其個人社交網絡賬號已被封,民事判決書也顯示,法院判決劉某慧在其網絡平台賬號上向赤度文化公司道歉、澄清事實,向赤度文化公司賠償5萬元,並承擔原告方律師費7000元。

從封號,到承擔民事賠償,再到刑事立案,可以説,“誣告者”的代價以一種清晰可見的方式展現到了公眾面前,也給類似行為敲響了警鐘。

近年來,反對性騷擾形成廣泛的社會共識,不少受害者也主動站出來公開舉報性騷擾者,並獲得輿論的同情和鼓勵。

但同時,隨着社會反性騷擾氛圍的強化,也確實不排除極少數人“鑽空子”,將性騷擾當作了打擊、報復的“武器”,對特定對象進行誣告誹謗。作為千萬網紅的“小慧君”的所作所為,實際就是這方面的一個典型案例。

該做法不僅給當事人造成極大的傷害,也消費了社會同情心,同時還可能形成“狼來了”效應,給正常的性騷擾維權添阻。因此,就像反對性騷擾一樣,對性騷擾誣告同樣需要“零容忍”。

尤其是這起事件中,“誣告”一方作為千萬級網紅的準公眾人物發出性騷擾誹謗,更可謂樹立了一個影響極壞的典型。對被誹謗的當事人來説,其不僅個人名譽在相當長的時間裏受到很大損害,近乎“社死”,還持續遭受網暴,公司發展也受到重創。

而對社會來説,這樣的誣告誹謗行為,讓社會持續關注,不僅是真正“佔用公共資源”,還有可能帶來消極示範。所以,無論從哪個角度説,都應該依法讓誹謗者付出該有的代價。

還要注意的一點是,性騷擾指控在現實中有着極強的道德意味,一旦指控者提出,不管是否能夠舉證,都可能對被指控者帶來直接的影響,尤其是如今的互聯網時代,這種影響更會被急劇放大。

也就是説,即便指控在法律上未必成立,被指控者往往也要承受難以消除的負面影響。如這起事件中,“小慧君”的指控最終被證偽,是因為微信聊天記錄留下了“鐵證”,否則當事人要成功申辯,難度可想而知。

因此,鑑於這一特點,為性騷擾指控劃定明確的邊界,從法律上讓誣告誹謗者不敢僥倖,讓更多人明白,性騷擾絕不是可以隨隨便便就成為射向他人的“箭”,確實很有必要。

目前,該案後續結果還有待觀察。但經由此事,社會應該形成共識:一方面,要持續構建健康的法律環境、社會輿論環境,為性騷擾受害者的主動維權營造更加友好的空間。

另一方面,也要警惕性騷擾指控被利用異化為一種構陷他人的工具,通過明確的法律規制,有效防範性騷擾誣告誹謗,不容忽視。

這兩個方面,對於建設一個健康的反性騷擾社會氛圍都不可或缺。

撰稿 / 楊末(媒體人)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