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又一起明星維權案件有了結果。據報道,近日,天眼查App顯示,一場侵犯易烊千璽人格權的糾紛獲得終審判決,涉事的兩家公司中山市彩意製衣有限公司和鄭州市偉仕商貿有限公司被判賠償金額100萬元,並在《人民法院報》上刊載書面致歉聲明。
文書顯示,彩意公司自2020年9月開始在其公眾號及生產的內褲包裝上使用易烊千璽的肖像及姓名,對自家公司產品進行宣傳銷售;而偉仕公司作為彩意公司的經銷商,在未核實彩藝公司是否取得易烊千璽本人授權的情況下,直接以包含易烊千璽肖像、姓名的海報、廣告牌等形式進行宣傳,一審法院認定兩公司侵犯易烊千璽的肖像權及姓名權,並給予判決處罰。
而在一審判決後,兩公司就賠償金額及賠禮道歉等方式問題提起上訴,法院二審判決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易烊千璽維權成功,獲得100萬元賠償金。
前有彭于晏維權勝訴,後有易烊千璽維權成功,明星被侵權事件屢見不鮮,一些企業打着明星的旗號從中牟取暴利,懷着僥倖心理踩在法律的紅線上進行商業侵權,他們不是不懂法,只是在利益來臨時抵擋不住金錢的誘惑,無視法律規則。
不論明星與個人,在自身受到侵害時,都要拿起法律武器,重拳出擊,讓不法人員望而卻步,讓法律成為每個人心中的警戒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