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今日最大聲:姦殺李洋潔主犯在庭上毫無悔意 極可能會進行上訴

由 藍樹芬 發佈於 娛樂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黎史翔)據德國《華商報》報道,8月4日,李洋潔遇害案在德紹-羅斯勞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經過了八個月的庭審,德紹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男被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女被告則獲刑5年零6個月。法院還判決兩名被告向遇害者家屬賠償6萬歐元的精神損失費。

  據德國之聲報道,李洋潔父母的律師表示,他完全認同法庭對男被告塞巴斯蒂安·F的判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這是德國刑法裏的最重刑罰。”但他不認同女被告的判罰。此外,據旁聽了每場庭審的《中德意志報》記者透露,男被告在庭審全程中,都未曾流露出任何悔罪、遺憾的神情。

  主審法官:兩名被告犯下“難以想象的罪行”

  報道稱,主審法官在宣判詞中也陳述了理由。她指出,兩名被告犯下的是"難以想象的罪行"。法庭認定,男被告塞巴斯蒂安·F犯有強姦、謀殺兩項罪名,且情節特別嚴重,因此他不能像一般的終身監禁囚犯一樣在服刑15年後申請假釋。對於女被告,法庭認可了心理鑑定師作出的"心智尚不成熟"之認定,因此按照教化為主、懲罰較輕的青年刑法來量刑;而且,法庭只認定女被告Xenia I.犯有"性虐待罪",因此僅獲刑五年半。

  兩名被告習慣性地用文件夾擋住臉

  此前,在對男被告的量刑建議上,檢察官以及陪訴方律師都要求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辯方律師則建議判處其10年或12年監禁。而對於女被告,檢察官要求判處8年監禁,陪訴方律師建議判處10~15年監禁,辯護律師認為應當判處3年徒刑。

  李洋潔2014年從河南科技大學建築學院畢業。2014年,李洋潔憑藉優秀的成績和動手能力,被德國安哈爾特應用技術大學建築學院錄取,本應在2016年7月中旬拿到碩士學位,卻在2016年5月遭遇不幸。2016年5月11日,李洋潔傍晚跑步時,被男女被告誘進被告所住樓房,遭強姦殺害。

  李洋潔父母律師:不認同女被告的判罰 其不僅僅是強姦從犯

  在宣判後,李洋潔父母的律師派茨納對德國之聲説,他完全認同法庭對男被告塞巴斯蒂安·F的判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這是德國刑法裏的最重刑罰。但是,對於女被告Xenia I.的刑期,我有不同意見。我們認為,她不僅僅是強姦從犯,也參與了事後的掩蓋罪行的行為。”

  男被告的辯護律師貝內維茨則對德國之聲表示,按照法律規定,控辯雙方都可以在一週內提起上訴:“目前,我們還沒有作出決定,將首先審視所有可行的法律手段。我估計,我們很有可能會提起上訴。”

  主犯庭上面無表情 毫無悔意

  值得注意的是,男被告在全部庭審中都保持了沉默,只是在今年1月時,他當庭對一名警方證人咆哮“老兄你給我閉嘴!”而在本週二最後一場庭審結束前,他簡短地開口表示:“我完全同意我的律師對我的辯護。”

  據旁聽了每場庭審的《中德意志報》記者透露,男被告在庭審全程中,都未曾流露出任何悔罪、遺憾的神情。而在週五宣判時,他也面無表情。辯護律師貝內維茨表示:“我能夠確證他的面無表情。但是至於他在和我們辯護律師團隊交談時是否流露出悔罪之意——對不起,按照法律規定,我不能將當事人的私下談話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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