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的時候吃沃隆堅果,戒煙的時候吃沃隆堅果,隨處可見、隨便喝的999感冒靈,毛鋪酒強勢入鏡……剛劇終的《三叉戟》劇情好評如潮,但各種花式廣告植入遭受諸多吐槽,有網友戲稱真正的“三叉戟“不是劇中的三位公安幹警,而是沃隆堅果、999感冒靈和毛鋪酒。
十幾年來,電視劇植入廣告依憑隱蔽性高、滲透性強且沒有專文限制等優勢,受到廣告主青睞。尤其是國家相關部門對電視劇插播廣告做出嚴格限制後,摁下葫蘆起來瓢,助長了植入廣告的發展,並逐步蔓延到如今儼然氾濫失控的局面。
近年熱播的電視劇,無論何種劇情,廣告總能想到辦法植入,大不了粗暴露臉。其中,藥品企業成為該類廣告的主要“金主”。例如,《我的前半生》中大量植入達喜鋁碳酸鎂片、吳太感康;備受追捧的《歡樂頌》《外科風雲》《何以簫聲默》中,均有999感冒靈的身影;古裝劇《青雲志》中先後出現胃泰、骨痛貼膏。
對於電視劇廣告植入氾濫的原因,業內普遍分析認為是該類廣告管轄範圍存在盲區、多部門審查協作難度大。但是,電視劇植入廣告真是現有監管的盲區、政策的“漏網之魚”嗎?儘管廣告法對電視劇植入廣告無明確的定性和規範,但消費者消費影視作品時卻在毫無提醒的情況下消費了廣告,這分明是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所規定的消費者知情權的侵犯。
誠然,電視劇植入廣告隱藏在幾十集劇情中,市場監管部門的工作量和難度偏大;廣電部門的工作重點是審查作品內容,廣告植入也容易被忽視。但是,辦法總比困難多,電視劇植入廣告監管難度大不能成為監管缺失的理由。須知,各相關職能部門在植入廣告監管上的責任推諉,作壁上觀,出了問題還得一起擔着。
因此,相關部門當務之急是亡羊補牢,根據電視劇植入廣告的形式、特點儘快調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化繁為簡,共同制定配套制度,實現協同監管。例如,可以吸納有關業內專家提出的健全植入廣告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議,從而抑制植入廣告的負面效果;還可以制定植入廣告負面清單。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藥品關乎人的生命健康,藥不能亂吃的道理普世皆知。廣告法明文規定,藥品廣告應該顯著標明禁忌、不良反應,非處方藥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按藥品説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但是,現有大部分藥品植入廣告顯然沒有遵從相關要求,存在潛在危害,違背法律規定;對於部分無下限植入、對藥品功效誇大宣傳的廣告,更是缺德又違法。換言之,現有政策法規框架下,電視劇藥品植入廣告本有法可依,如今需要的是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將之關進制度籠子,“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