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吳亦凡被刑拘,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詳解——

由 烏雅竹雨 發佈於 娛樂

昨晚,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發佈消息稱:針對網絡舉報的“吳某凡多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性關係”等有關情況,經警方調查,吳某凡(男,30歲,加拿大籍)因涉嫌強姦罪,目前已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偵辦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

記者從警方處獲悉,通報中吳某凡即是藝人吳亦凡。

人民日報、中央政法委等發聲:

法律面前沒有頂流

隨後,相關話題#吳亦凡被刑拘#登上微博熱搜。@人民日報、@中國長安網、@法治日報、@中國婦女報等接連就此事發聲。

@人民日報:外國國籍不是護身符,名氣再大也沒有豁免權,誰觸犯法律誰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請記住:人氣越高越要檢點自律,越當紅越要遵紀守法。

中央政法委新聞網站@中國長安網:在中國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國的法律。不枉不縱,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中央政法委機關報@法治日報:“吳亦凡事件”早已不再是沾染着桃色氣息的娛樂八卦,而是實實在在的涉法事件,也為全社會上了一堂很紮實的法治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義面前沒有“頂流”!不枉不縱,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讓子彈飛一會兒,這不僅關乎對受害人的保護,也關乎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吳亦凡被刑拘也再一次證明,法律不會因炒作而歪曲,也不會因流量而姑息,法不縱惡!

全國婦聯機關報@中國婦女報:法治社會不容藏污納垢,沒有哪個圈是法外之地!光環再耀眼,名氣再大,均無特權。在中國的土地上,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如涉嫌違法犯罪,必究!必懲!

吳亦凡被刑拘

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昨晚,知名法律博主@嶽屾山 表示,刑拘是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簡單講就是對涉嫌犯罪的人採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刑拘的後果可能會很嚴重。外國人在中國犯罪,會依照中國法律懲處,並不會因其外籍身份而脱罪。外國人犯罪一般會判處驅逐出境,是在刑期執行完畢後強制驅逐,並十年內不得入境。

此外,河北熱河律師事務所閆旭律師表示,如吳亦凡涉嫌強姦多名被害人的事實存在,則可能構成強姦罪的加重情形,有可能會被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此外,雖然吳亦凡是加拿大籍,但是根據屬地管轄原則,只要在中國境內犯罪的都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吳亦凡的超話已經被關閉

今天凌晨2時許,新浪微博上吳亦凡的粉絲聚集地“吳亦凡超話”已經被關閉。

來源:北京日報(ID:Beijing_Daily)綜合報道

監製:張力

編輯:張楊 蘇越

流程編輯:u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