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遏制“天價”月餅、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強調,酒店、餐廳等經營者加工製作、銷售月餅應與商超等其他經營者遵守相同監管要求。
近年來,很多酒店、餐廳在中秋節期間推出自己的月餅產品,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多多樣化、個性化選擇,豐富了節日市場。但少數高端酒店、餐廳成為銷售“天價”月餅的重要渠道,這些企業一方面使用珍稀名貴食材、搭售或者混合銷售高價商品、過度豪華包裝,藉助品牌優勢,打造月餅中的奢侈品;另一方面,將月餅價款計入住宿費、餐費,為腐敗行為提供便利。
根據《公告》要求,酒店、餐廳經營者不得使用野生保護動物食材作為月餅餡料,不得將月餅與其他商品搭售或者混合銷售,不得違反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同時,要求將月餅與住宿費、餐費等一併結算的,應當將月餅單價及數量單獨列示。有關部門將聚焦高端酒店、餐廳,開展全方位監督檢查,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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