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古之“八珍”是什麼樣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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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的八珍和明代的八珍。

元末學者陶宗儀在《南村輟耕錄》中記載道:“所謂八珍,則醍醐、麈沆、野駝蹄、鹿唇、駝乳糜、天鵝炙、紫玉漿、玄玉漿也。”

明人張九韶所編的《羣書拾唾》中記載了明代的八珍,同時這也是民間流傳最廣的八珍之説:龍肝、鳳髓、豹胎、鯉尾、鴞(xiāo)炙、猩唇、熊掌、酥酪蟬。

不過,最初的“八珍”之説出自《周禮》,乃是周天子享用的美味,但究其實,“八珍”倒更像八種烹飪食品的方法。《禮記·內則》篇中詳細地記載了“八珍”的名稱以及烹飪方法。

“淳熬:煎醢加於陸稻上,沃之以膏,曰淳熬。”

這是第一珍。醢(hǎi)是肉醬;陸稻即旱稻,種植在旱地裏的稻,抗旱能力強於水稻;膏指動物油或植物油。將肉醬用油煎熬,然後蓋在煮熟的稻米飯的上面,再用油澆淋,很像今天的蓋澆飯。“淳”和“沃”同義,都是指用油脂澆淋的動作,這樣做出來的飯,可想而知味道極為淳厚,因此這兩個字也都可以當作飯味淳厚的意思;“煎”和“熬”也同義,都是烹飪的方法。因此將這種烹飪方法提煉為“淳熬”的名稱。

“淳毋:煎醢加於黍食上,沃之以膏,曰淳毋。”

這是第二珍。將肉醬用油煎熬,然後蓋在煮熟的黍米飯的上面,再用油澆淋,很像另一種蓋澆飯。按照鄭玄的註解,“毋”應該讀作“模”,也就是“象”的意思。淳毋的烹飪方法很像淳熬,區別在於一是稻米飯,一是黍米飯,故稱“淳毋”。

“炮:取豚若將,刲之刳之,實棗於其腹中,編萑以苴之,塗之以謹塗。炮之,塗皆幹,擘之,濯手以摩之,去其皽。為稻粉,糔溲之以為酏,以付豚,煎諸膏,膏必滅之。鉅鑊湯,以小鼎薌脯於其中,使其湯毋滅鼎。三日三夜毋絕火,而後調之以醯醢。”

這是第三珍。這種烹飪方法最為繁複,真不知道我們的老祖宗是怎麼想出來的!

“炮”在這裏讀作páo,一説指肉不去毛而加以燒烤,一説指將肉用泥裹起來加以燒烤。“將”應為“牂(zāng)”,指母羊。“取豚若將”的意思是:或者用小豬,或者用母羊來燒烤。

“刲(kuī)”是屠宰,“刳(kū)”是剖開。這是指將小豬或母羊屠宰並剖腹。“萑(huán)”指蘆葦一類的植物,“苴(jū)”是包裹,“謹”應為“瑾(jìn)”,用泥塗塞。這兩句話的意思是:將棗子填在小豬或母羊的腹中,然後用蘆葦密密地裹起來,再用泥塗在外面。

“擘(bò)”是擊打,“濯(zhuó)”是洗滌,“皽(zhāo)”指皮膚上的薄膜。這兩句話的意思是:將泥裹起來的小豬或母羊燒烤,等外面塗的泥烤乾之後,用手擊打使幹泥脱落,再用洗乾淨的手不停地加以摩擦,去掉小豬或母羊身上的薄膜和油脂。

“糔(xiǔ)”是汁,“溲(sōu)”是用水調和,“酏(yǐ)”指稀粥。這幾句話的意思是:繼承上一道工序之後,再將稻米粉用水調和成糊,糊在小豬或母羊的軀體四周,然後下油鍋煎,鍋裏的油一定要淹沒小豬或母羊的軀體。

“鉅鑊(huò)”指大鍋,“薌脯”指將小豬或母羊在小鼎中煮,煮成肉脯的模樣,散發出香氣。這兩句話的意思是:小豬或母羊煎好之後,放在小鼎之中繼續煮,再將小鼎放進盛有湯的大鍋之中,大鍋裏的湯一定不能淹過小鼎,否則湯水就會進入小鼎,敗壞肉的味道。

“醯(xī)”是醋,“醯醢”即指用鹽、醋等作料調製而成的肉醬。這句話的意思是:大鍋下面的火三天三夜不能熄滅,煮滿三天三夜,然後才能取出小鼎裏面的小豬或母羊,吃的時候用肉醬調和。

針對這一烹飪方法,近代學者尚秉和先生在《歷代社會風俗事物考》一書中感嘆道:“可謂費矣!然不知發明若干年,而後能製法繁複若此也。”

“搗珍:取牛、羊、麋、鹿、麕之肉,必脄,每物與牛若一,捶,反側之,去其餌,孰出之,去其皽,柔其肉。”

這是第四珍。“麋”是冬至時脱角的鹿,“麕”就是獐子,“脄(méi)”指脊背兩側的肉,就是今天説的裏脊肉,“餌”指筋腱。選取牛、羊、麋、鹿、獐子等的裏脊肉,後四者用肉的多少等同於牛的用肉,翻來覆去地捶打,為的是去掉它們的筋腱,搗熟之後拿出來,再去掉它們身上的薄膜和油脂,吃的時候用肉醬調和。因為是捶搗而製成的珍味,故稱“搗珍”。

針對這一烹飪方法,尚秉和先生評價道:“此製法甚奇,不用刀切,椎搗使爛,和五種肉為一,且筋膜盡去,均勻和合,調而食之,其有異味可知也。”他所説的“異味”可不是指不正常的怪味道,而是指不尋常的鮮美之味。

“漬:取牛肉必新殺者,薄切之,必絕其理,湛諸美酒,期朝而食之,以醢若醯醷。”

這是第五珍,稱作“漬(zì)”,指短時間浸泡。“湛”也是浸泡的意思,“醷(yì)”指梅漿,梅子的漿汁。選取新屠宰的牛肉,薄薄地橫切,一定要切斷肉的紋理,這樣切出來的生肉才容易嚼。然後浸泡在美酒之中,到第二天早上再吃,吃的時候用肉醬和梅漿調和,這樣就沒有羶味了。

“為熬:捶之,去其皽,編萑,布牛肉焉,屑桂與姜,以灑諸上而鹽之,幹而食之。施羊亦如之,施麋、施鹿、施麕皆如牛羊。欲濡肉,則釋而煎之以醢;欲乾肉,則捶而食之。”

這是第六珍,稱作“熬”,意為熬肉之法。也不用刀切,捶搗使肉爛,去掉肉身上的薄膜和油脂,然後晾在編織好的蘆葦之上,把桂和姜切成屑末,和鹽一起撒在上面,等它晾乾之後,用油煎而食之。

牛肉、羊肉、麋肉、鹿肉、麕肉都採用這種方法。“濡(rú)”是濕的意思,如果不想吃乾肉而想吃濕潤的肉,就用鹽水潤釋,再用油煎好,調和肉醬來吃。想吃乾肉的話,捶搗使肉爛而食之。

針對這一烹飪方法,尚秉和先生評價道:“此種食法,有類於今日之醃肉,可久存。不過古人搗肉使爛,今則塊醃,古較今尤精耳。”不得不承認,古人制作醃肉的方法確實比今天要精細得多。

“糝:取牛、羊、豕之肉,三如一,小切之,與稻米。稻米二,肉一,合以為餌,煎之。”

這是第七珍,稱作“糝(sǎn)”。“糝”的本義是用稻米和別的調味品製成的羹湯,這裏講的其實就是煎肉餅的方法。牛肉、羊肉、豬肉合在一起,切成小粒,跟稻米一起煎成肉餅,比例是二分稻米一分肉。之所以用稻米,是要把稻米煮得極爛,然後才能和肉為餅,今天則是用麪粉和肉煎餅。

“肝膋:取狗肝一,幪之以其膋,濡炙之,舉燋,其膋不蓼。”

這是第八珍。“膋(liáo)”指動物腸子上網狀的脂肪,又稱網油,做菜時當作配料使用;“幪(méng)”是覆蓋;“燋”通“焦”;“蓼(liǎo)”是一年生草本植物,葉子的味道辛辣,可用來調味。選取一隻狗肝,用它的網油包起來,再塗上脂油炙烤,烤至表面焦熟之後食用,不能使用辛辣的蓼來調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