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一代,權勢太監層出不窮,然而太監中也有忠有奸,其中的馮保就是一個頗受爭議的人物。馮保(?-1583年),字永亭,號雙林,明代嘉靖時為秉筆太監,穆宗駕崩時通過篡改遺詔成為顧命大臣,掌權後支持張居正推行的“一條鞭”法,使大明政權一度出現復甦局面。最後馮保因為明神宗對他的忌恨被放逐到南京,後因病而死,家產亦被抄收。
馮保的下場 馮保是個什麼樣的人?
馮保於嘉靖年間入宮,嘉靖時任司禮監秉筆太監,隆慶元年(1567年),馮保晉升為秉筆兼提督東廠太監,馮保寫得一手好字。萬曆四年(1576年)五月,馮保會同三法司進行全國“大熱審”,平反昭雪了許多冤獄。他的政治盟友張居正評價他:“勤誠敏練,早受知於肅祖,(世宗)常聽為“大寫字”而不名。”
萬曆六年(1578年),馮保在《清明上河圖》後面題跋,稱自己是“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兼掌御用幹事司禮監太監”。神宗在十八歲的時候,曾經因為醉酒拔劍要殺人,馮保向太后告狀,太后憤怒之餘,差點被廢掉帝位,太后命張居正上疏切諫,並替皇帝起草“罪己詔”,又在慈寧宮罰跪六個小時,為此皇帝懷恨在心。
張居正成為首輔,在取得太后、皇帝的支持,和內相馮保的配合下,親政多年,有一次,張居正向小皇帝進獻白蓮和雙白燕,被馮保以“主上衝年,不可以異物啓玩好”為由拒絶。
馮保貪財好貨,史載張居正先後送給馮保名琴七張、夜明珠九顆、珍珠簾五副、金三萬兩、銀二十萬兩。馮保花費鉅款,給自己建造了生壙(墓地),張居正寫了《司禮監秉筆太監馮公預作壽藏記》,對他歌頌不已。
萬曆十年(1582年),張居正積勞成疾,死於任上,是年十二月壬辰(初八日)江西道御史李植上疏彈劾馮保十二大罪狀。十二月,神宗批示:“馮保欺君蠹國,罪惡深重,本當顯戮。念系皇考付託,效勞日久,故從寬着降奉御,發南京新房閒住。”
萬曆展開查抄了馮保家產的動作,發配南京孝陵種菜,這時候,山東道監察御史江東之、陝西道道御史揚四知等紛紛彈劾馮保與張居正同流合污,多圖不軌,導致張居正“禍發身後”。萬曆十一年(1583年)一月,馮保病逝於南京,馮保的弟弟馮佑、侄子馮邦寧削職後死於獄中。
馮保是明代一個頗有爭議的“太監政治家”,他從嘉靖年間入宮,歷經嘉靖、隆慶、萬曆三代皇朝。起先因書法出眾受到明世宗賞識,當上秉筆太監,後又憑藉與明神宗的特殊關係(大伴)提督東廠;用一身聰明穎悟、通權變達的本事,在大明朝的政治舞台上混得風生水起。
自神宗皇帝朱翊鈞登基,馮保也攀上了自己一生權力的巔峯,他受遺詔(一説是“矯詔”)為顧命大臣,被神宗皇帝視為“內相”。作為一個權勢熏天的大太監,他頗識大體,主動聯手張居正,改變了有明一代宦官集團與文官集團惡鬥不斷、內外不睦、虛耗國力的政治格局;使得張居正政令所至,暢通無阻;全力以赴、大刀闊斧地推行改革。
新政“考成法”、“一條鞭法”,成效卓著地開創了萬曆新政的新局面,也造就了大明王朝最富庶的十年。馮保學識不凡,頗有文人風骨,他在好友張居正的規勸與引導下,一刻不敢或忘自己的職責。對待神宗皇帝,他既是一名忠僕,又像一位嚴師,時刻督促着新皇進步(朱翊鈞幼年時曾一度醉心於書法,就是受到他的影響)。
他混跡深宮數十年,深明“伴君如伴虎”的道理,明知天威不可觸犯,但是為了報答李太后的知遇之恩,絲毫不計較個人得失,最終,他也因此遭到皇帝的忌恨,落得個抄家貶謫,老死江南的下場。
馮保是一名出色的政治家,萬曆新政的一等大功臣,同時也是一名奸詐弄權的大貪官。除了政治上的表現外,馮保還是一個出色的音樂家、書法家,根據明代崇禎年間太監劉若愚的《酌中志·三朝典禮之臣紀略》記載:馮保書法頗佳,通樂理、擅彈琴。他親手製作的琴,被當時的人當作寶貝來收藏。
“處事忌太潔,智人貴藏輝”。正如這世上沒有絕對的黑與白一樣。馮保不是一個絕對的好人,也不是一個絕對的壞人。馮保是一個老謀深算、頗有見第的政治掮客;又是一個矛盾重重,身上帶着濃重文人氣息的儒者。(《明史》稱讚他頗有“儒者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