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欲賣卵被誘導賣淫 女記者暗訪被遊説代孕
一名25歲的女子在網上找到賣卵公司,欲以2.5萬元賣卵子。不料,對方發現她是處女,多次誘騙她先賣淫後賣卵。目前,警方及省衞計委已介入調查。
7月20日下午,武漢晚報記者在洪山區虎泉見到了賣卵女子,她面色驚恐,講話略有些語無倫次。
該女子説,她姓樊,今年25歲,本科畢業。今年3月25日,她在網上認識一名姓易的男子,易某自稱在武漢暉騰醫療有限公司工作,動員她“賣卵子”,稱“無危險,手術後有高額營養費”。
小樊動了心,經過簡單的資料交換後,小樊被成功地“招聘”到該公司,成為眾多“志願者”之一。
3月底,易某帶她到虎泉一家民營醫院做了一次常規體檢。5月初,易某帶着小樊和另外兩名女孩一起見了客户,小樊被一對30歲左右的年輕夫婦相中。隨後,公司安排小樊做了第二次體檢,主要檢查卵巢功能。體檢合格,對方當即開出2.5萬元“營養費”求卵。
這對夫婦提出,由於國家相關的排查較嚴,希望安排小樊到泰國進行取卵手術。易某當即承諾,公司會安排所有行程,請小樊等候通知。小樊回憶,當天她身上沒帶錢,還向易某借了300元。
對方誘導先“掙錢”再賣卵
一週後,小樊沒能等到去泰國的消息,卻等來了不適合進行相關手術的通知。因為,在第二次檢查中,他們發現小樊是處女。
易某利用QQ、微信及電話多次勸説小樊:“你雖不符合我們公司的規定,但我們可以介紹你先掙錢,再賣卵。我給你介紹一個人,他可以幫助你。”
涉世未深的小樊不明就裏,稀裏糊塗同意了。
小樊説,7月17日晚上8點,易某將她介紹給了該公司負責人吳某,吳某直接將小樊帶到了虎泉附近一家假日酒店。在酒店房間裏,他簡單詢問小樊“是否有男友、學歷如何”,接着便要求脱去小樊的衣服,並聲稱事後會給她5000元錢作為補償。小樊拼死抵抗,吳某無奈之下,只好放她離開。
當小樊匆匆跑出酒店大門後,在酒店門口等候的易某塞給她500元,稱是車費。事後,易某多次打電話警告小樊不要將事情鬧大。當晚,越想越後怕的小樊向卓刀泉派出所報案。
記者暗訪反被遊説“代孕”
為了證明小樊所言,武漢晚報記者及實習生進行了一番暗訪。記者通過QQ聯繫上易某,表示自己有賣卵意向,經過一番簡單的交談,雙方約定在卓豹路凱樂桂園見面。
昨天上午10點多,武漢晚報記者趕到約定地點,見到了易某的助理小余。她將記者帶到凱樂桂園2棟2單元1601號房,這套住宅被改造成幾間辦公室,3名女子坐在電腦前忙碌。
在詢問過記者年齡、身高、學歷等信息後,小余爽快開出2.5萬元的“營養費”。她説,“捐卵”流程大體分三步:簽訂合同後,公司儘快安排與客户見面;雙方滿意,則進一步安排體檢、打降調針、打促排卵針,前期準備工作約需1個月;最後,由公司專員陪同去三甲醫院取卵,這一過程只需幾分鐘。
“客户不會提什麼過分的要求吧?”面對記者的疑問,小余表示,她會全程陪同,對方一般就是看看身高長相,問問學歷、家庭情況。
對於操作者的資質,小余先是説,整個過程都在正規醫院由醫生操作,不會對身體造成傷害。但後來她又無意中透露,促排卵針要連續打4次,這個針是在辦公室打;當天晚些時候,還有一名“志願者”要來打最後一針。她強調,打針的工作人員“很有經驗”。
當記者提出自己只有23歲,價格能否再高些時,對方表示不屑,“我們的志願者大多是19-21歲,23歲已屬‘大齡’。”
她還進一步遊説記者,稱這裏除了“捐卵”,還可以提供代孕服務,“從懷孕那一刻起全程有保姆伺候,每月發工資,孩子生下來累計可以拿到17-20萬元”。
警方和省衞計委介入調查
昨天下午,記者從洪山區公安分局瞭解到,7月17日晚上,卓刀泉派出所接到了小樊的報警。警方調查發現,當時小樊與對方談好了是5500元,但小樊後來又拒絕,警方無法立案。至於非法賣卵,必須請衞計委介入調查,衞計委核實後,警方才能立案。
昨天下午,記者從省衞計委獲悉,7月20日,他們接到小樊的投訴後,已經介入調查。
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慶介紹,國家衞計委《衞生部關於印發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與人類精子庫校驗實施細則的通知》第六條規定,嚴禁任何形式的商業化贈卵和供卵行為。《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應當在醫療機構中進行,以醫療為目的,並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有關法律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儘管國家明令禁止,但相關法律法規尚未完善,對買賣卵子尚無配套的懲罰措施。”王慶稱,若醫療機構非法從事卵子交易,則涉嫌非法經營罪,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處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一些無證的“黑中介”,則涉嫌非法行醫罪。如果取卵過程中存在強迫、威脅賣卵的行為,還可能觸犯故意傷害罪。
他提醒,由於卵子買賣安全性沒法保障,極易給買賣雙方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對於賣方,取卵過程中導致的一切後果難以維權。對於買方,卵子質量和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不排除“黑中介”為牟利隱瞞供卵者的疾病。
武漢康健婦嬰醫院弓愛東院長介紹,取卵和取精的不同之處在於,取卵是有創的。醫生指導患者服用促排卵藥物,並嚴格監測排卵情況,最後用穿刺針將卵巢中發育成熟的卵泡取出。一般來説,醫生每次取卵10個左右,通過體外受精,最終選擇三五個優質胚胎植入母體。多餘的卵子,將尊重本人意見選擇捐獻與否,若同意捐獻給其他患者,受捐者會給予適當補助。這屬於互助而非買賣行為。
按照相關規定,只有做“試管嬰兒”的患者,才能將多餘卵子捐出,普通人捐卵是不被允許的,更不允許買賣。這是因為促排卵藥物的使用必須非常謹慎,超量可導致卵巢過度刺激綜合症,嚴重時可危及生命。
在地下卵子交易市場,為了攫取更多的利潤,不法機構會通過大量使用促排卵藥物,獲取儘可能多的卵子,這無異於“殺雞取卵”,將對女性健康造成無法估量的傷害。